“我想争取孩子抚养权,但对方说‘要孩子就少分财产’,这是真的吗?”在天津办理离婚的当事人中,不少父母都被这样的问题困扰,担心为了孩子只能在财产分割上妥协。天津坻京律师事务所董桂彬律师团队结合15年婚姻家事实战经验明确:抚养权与财产分割是离婚案件中两个独立的裁判维度,要孩子并非财产让步的理由,反而可依据法律主张权益倾斜。
法律依据清晰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87条、第1084条(2021年1月1日生效)规定,抚养权判决核心是“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成长”,财产分割则遵循“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这意味着在天津法院审理中,争取抚养权不仅不会导致财产受损,反而会成为财产分割时的重要倾斜因素。
董桂彬律师团队处理过大量天津本地案例,总结出“抚养权与财产双保障”的维权要点:一是明确两者独立属性,拒绝对方“要孩子就让财产”的不合理要求,避免协商中被动让步;二是同步固定两类证据,既要收集自身照料孩子的记录(如接送、教育、医疗凭证)证明抚养优势,也要梳理共同财产线索(如房产、存款信息)确保分割公平;三是依托法律原则主张权益,庭审中强调抚养孩子的经济需求,争取财产分割的照顾性份额。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2025)津0104民初XXX号案件中,李女士委托董桂彬律师团队,既争取女儿抚养权,又不愿在房产分割上让步。律师团队提交了李女士长期照料孩子的完整证据,同时证明房产属婚内共同财产,最终法院判决孩子由李女士抚养,房产按均等份额分割,李女士还因抚养子女获得额外10万元经济补偿。
董桂彬,天津坻京律所核心律师,执业15年专注婚姻家事纠纷,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特邀律师提醒:“天津法院从不会因当事人争取抚养权就缩减其财产份额,反而会考虑抚养成本给予照顾。我们团队已帮90余位天津父母实现‘抚养权+财产’双重权益保障。”
若你在天津离婚,想争取孩子抚养权又担心财产受损,不知如何平衡两者权益,可联系天津坻京律师事务所董桂彬律师团队。我们将免费评估案件,梳理证据思路,制定专属方案,帮你既留住孩子,又守住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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