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近日,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食品安全检查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至12月18日。此举旨在破解基层监管能力薄弱难题,打造专业化、职业化检查队伍,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为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筑牢安全屏障。……(世界食品网-www.shijieshipin.com)

近日,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食品安全检查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至12月18日。此举旨在破解基层监管能力薄弱难题,打造专业化、职业化检查队伍,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为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筑牢安全屏障。
  《办法》明确,食品安全检查员涵盖省级监管人员、职业化检查员及具备许可或注册核查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其中职业化检查员从技术机构遴选或单位推荐人员中产生。检查范围覆盖监督检查(含飞行检查、体系检查)与专业技术检查(含职业化检查、许可现场核查、注册核查),全面覆盖食品生产、销售、餐饮服务等全环节。

在人员管理上,《办法》建立 “4 类 4 级” 分类分级体系:按专业领域分为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特殊食品 4 类;按能力等级分为初、中、高、专家级 4 级,各级别对学历、工作经历及专业能力作出明确规定,例如高级检查员需具备 10 年以上监管经历或副高级职称,专家级需 15 年以上经历或正高级职称。选拔需经个人申请、择优遴选、等级考核等程序,高层次人才或经验突出者可由省局直接认定。同时,省局将定期通过集中授课、基地实训、高校研修等多元形式开展培训,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

检查实施方面,专业技术检查需组建不少于 2 人的检查组,实行组长负责制,组长原则上为中级以上检查员,且需联合 2 名以上市、县级监管人员开展。高风险企业核查、重大案件查办等优先选派中高级检查员,体系检查、特殊食品注册核查需至少配备 1 名高级检查员。职业化检查遵循 “首次会议 — 现场检查 — 内部研讨 — 结果反馈” 流程,检查前需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结果作为执法线索和整改指导,不直接产生行政效力;许可及注册核查则严格按相关规章执行,直接关联企业许可或注册结果。

《办法》还明确严格的工作纪律与违规处置机制,对隐瞒问题、泄露商业秘密、收受贿赂等行为,视情形予以提醒批评、降级或取消资质,涉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同时鼓励市、县级市场监管部门建立本级检查员队伍,形成全省联动的监管格局。

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信函、在线反馈等渠道提交意见建议,省局将结合社会反馈进一步完善制度。此次《办法》的制定,是广东落实国家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要求的重要举措,将为提升食品安全监管专业化水平、防范化解行业性风险提供坚实制度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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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5-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