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调查记者刘虎因涉嫌两宗罪被警方采取强制措施,而他的同行韩福涛的卧底报道正引发全国性调查并得到官方嘉奖,同一职业却走向天差地别的命运轨迹。

成都市公安局锦江区分局近日发布警情通报,知名媒体人刘虎因涉嫌诬告陷害罪和非法经营罪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这位曾经的《新快报》调查记者,在2013年曾因涉嫌诽谤罪被羁押346天后获不起诉决定。

几乎同时,同为调查记者的韩福涛在《新京报》发表了揭露精神病医院骗保的卧底调查,迅速引起社会关注和官方回应,多地成立工作专班展开全面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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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命运分岔口

从四川警方通报可以确认,刘虎和他的合作作者巫英蛟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通报显示,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成都市公安局对该案实行指定管辖。

刘虎被带走的消息传出后,舆论场迅速沸腾。从警方的通报来看,刘虎这次涉嫌的两项罪名是诬告陷害罪非法经营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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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这两项指控,法律专家分析指出,诬告陷害罪的关键在于能否证明行为人明知内容虚假仍故意指控特定对象;而非法经营罪则需要证明其行为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

几乎在同一时间,另一名调查记者韩福涛于2月3日在《新京报》发表了揭露精神病医院骗保的卧底调查。报道揭露了湖北襄阳、宜昌等地多家精神病医院为套取医保资金,违规收治患者、虚构诊疗项目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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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过去的印记

刘虎并非第一次面临这样的处境。2013年9月30日,他曾因涉嫌诽谤罪被北京警方执行逮捕,羁押在北京市第一看守所长达346天。

2015年,北京市东城区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认为刘虎涉嫌犯罪的事实和证据不符合提起公诉的条件。刘虎获释后表示会继续做记者,并提出国家赔偿申请。

与刘虎不同,韩福涛近年来在调查报道领域屡获肯定。他关于“罐车运输乱象”的调查报道揭露了部分罐车在运输煤制油等化工产品后,未经清洗即直接用於运输大豆油等食用油品的安全隐患。

这篇报道获得了第35届中国新闻奖一等奖,这是中国新闻界的最高奖项。韩福涛在汕头大学分享经验时强调,调查报道中约60%的时间和精力应当投入在采访和取证上,“如果没有真实采访和确凿证据,再好的文字,也只是故事,不是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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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孤勇者与体制内的选择

刘虎2016年转型为自媒体人,运营公众号“法与情”。与在机构媒体工作的记者不同,自媒体作者缺乏组织“保护伞”,所有公开发布的内容都直接暴露在法律视野下。

此次刘虎涉嫌非法经营罪的具体情况尚不明确,普遍被认为是他近期发布的一篇题为《曾逼死教授的四川县委书记,如今又把招商企业逼向破产》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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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韩福涛作为《新京报》的首席记者,其调查报道受到所在媒体的专业支持和法律保护。《新京报》作为正规新闻机构,对记者的采访活动有严格规范,确保报道符合职业伦理和法律规定。

这种机构背书为韩福涛的调查报道提供了合法性保障,也使其报道更容易被官方和社会接受。

04 程序正义与舆论监督空间

刘虎事件目前仍处于侦查阶段,最终结果有两种可能:一是证据链完整,被起诉判刑;二是证据不足,不起诉或撤案。如果是后者,警方将需要解释当初刑事拘留的正当性。

法律专家指出,刑事强制措施本质上是对公民人身自由的高度干预,必须有充分的正当性,并在事后能够自洽。

韩福涛在讲座中分享了调查报道的方法论,强调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采用隐性采访、卧底等手段,但不能主动违法。这种对法律边界的清醒认识,可能是其报道能获得官方认可的重要原因。

监督写作的底气,最终需要法律来兜底。正当的监督行为不应被预设为犯罪,民事、行政途径应优先于刑事手段适用。程序透明度是制度公信力的核心,调查与决定的公开透明,才能让公众信服。

当韩福涛关于精神病医院骗保的调查促使湖北省成立由省纪委监委、省卫健委、省公安厅、省医保局等多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时,襄阳和宜昌两地的卫健委已立即成立工作专班,开展起底式排查。

与此同时,刘虎的微信公众号“法与情”已经停止更新,文章定格在1月30日。他的家人表示“具体情况不清楚,我也在等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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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舆论监督机制正站在十字路口,是需要更多像韩福涛那样在法律框架内推动制度完善的调查报道,还是将独立调查记者推向刘虎那样的高风险境地?

我觉得都需要,要是没有他们我们又将置身于怎样的舆论环境?可现实中哪有那么多韩福涛和刘虎呢?

当襄阳街头的牛肉面馆与精神病医院一样多时,社会需要的不是沉默,而是更多有勇气、有方法的真相揭露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