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思就是在封建王朝时期,社会管理有两个权力。一方面是自上而下的皇权。这部分主要是讲国家行政权力的直接委派止于县一级。
另一方面是自下而上的绅权和族权,县以下的广袤乡村社会,便依托宗族和士绅进行自治。
这二者平行运作,互相作用。
其实这种说法也是比较片面的,因为历朝历代的朝廷,都没有放弃乡村基层管理。
就比如秦朝,作为中国历史上首个大一统中央集权王朝,在基层便有强大的行政体系。
汉高祖刘邦在崛起之前曾任泗水亭亭长,便是朝廷基层管理的关键职位之一。
很多人看《史记》里刘邦“好酒及色”“常从王媪、武负贳酒”,就觉得他当亭长时就是个街头混混。
但事实上,亭长是秦朝基层治理体系里的关键角色。
秦始皇统一六国后,在全国推行郡县制,构建了 "郡 - 县 - 乡 - 亭 - 里" 五级地方行政体系,将中央集权延伸至天下的每一个角落。
郡作为最高地方行政单位,其管辖范围与现代省级行政区相当,设郡守掌管行政,郡尉负责军事,郡监履行监察职能。
郡下设县,万户以上称县令,万户以下称县长,其职权类似于现代的地级市市长。
县以下的基层治理呈现出更为复杂的结构。乡作为县的派出机构,设三老掌教化、啬夫管赋税诉讼、游徼主治安,分别对应现代宣传教育、司法税务和公安职能。
值得注意的是,乡并非最小行政单元,其下设有亭,亭以下又分里。
这种层级分明的行政网络,使秦代得以对广袤疆域实现有效统治,也为后世基层治理奠定了制度基础。
很多人看《史记》里刘邦“好酒及色”“常从王媪、武负贳酒”,就觉得他当亭长时就是个街头混混,那亭长的责任具体是什么,放到现在又相当什么职位呢?
让我们接着往下看。
亭的设置最早可追溯至春秋战国时期,最初作为边境防御设施,主要承担警戒瞭望功能。
秦统一后,亭的职能发生转变,从单纯的军事防御演变为兼具治安、邮驿和民政的综合性基层单位。
《汉书・百官公卿表》记载 "大率十里一亭",这里的 "里" 既是距离单位也是行政单位。
亭长的任命方式体现了秦代基层治理的灵活性。与郡县高官由中央直接任命不同,亭长多由地方推举产生,通常选拔有一定声望、熟悉当地情况的人员担任。
这种选拔机制既降低了行政成本,又能充分利用地方精英的治理能力,
刘邦能出任亭长,正是得益于他在沛县地方的人脉与声望。
一个亭通常管辖十个里,每个里约有百户人家,相当于现代的居民小组或生产队。
据此推算,亭长需管理约千户居民,其管理规模与现代行政村相当。
值得注意的是,亭与现代行政村的区别在于,亭并非纯粹的行政单元,而是兼具行政、治安、邮驿等多重功能的综合性机构。
故而亭长活儿,可比村长杂多了,堪称秦朝基层的“全能打工人”。
治安主管:这是核心活儿之一,负责抓捕盗贼、维护辖区治安。有点像现在的片区民警,但权力更大,能直接处置小额纠纷和小偷小摸。
交通驿站管理员:亭同时也是秦朝的基层驿站,亭长要管驿马、接待往来公差,还要负责公文传递。
要是有官员路过,亭长还得安排食宿,相当于现在的乡镇邮政所+长途汽车站负责人。
民事调解员:邻里吵架、田地纠纷,不用动不动就上报县里,亭长先出面调解。刘邦在沛县人缘好,这点活儿对他来说轻车熟路,也为他积累了不少民间声望。
民事行政方面,亭长需协助上级处理户籍、徭役等事务,刘邦后来就是因为押送刑徒去骊山,半路上刑徒跑了大半,才被逼得“纵徒芒砀山”,走上起义之路。
为协助亭长开展工作,秦代为每个亭配置两名佐官,亭父、求盗, 五名士兵,形成基本的治安维护力量。
从权力边界来看,亭长不算“官”,只能算“吏”,没有品级,在官层面是上不了台面,不起眼。故而他在参加吕太公宴会时,因职位低微而无法坐于堂上,需诈称 "贺钱万" 方能跻身堂上。
可他仍属于国家公职人员,享有俸禄,和普通百姓还是有很大区别的,在自己管的“十里地”里,拥有绝对的综合管理权,说是“基层土皇帝”也不为过。
至于社会地位,亭长属于“体制内边缘人”,比普通百姓高,但比县里的吏(比如萧何、曹参)低。
也正因为如此,刘邦才能既和樊哙(屠夫)、夏侯婴(车夫)这种市井之徒称兄道弟,又能和萧何、曹参这种县级官员搭上关系,形成了独特的“跨圈层人脉网”。
将秦代亭长与现代官职对应,从管理范围看,亭长管辖约千户人家,这与现代行政村的规模基本相当,因此亭长的管理范围类似于现代村长。
但从职责权限看,亭长的治安管理、司法押解等职能又与现代派出所所长存在相似之处。
因此有点像现代对应者应为村长兼乡镇综治办主任兼派出所所长兼邮政站长,是一个集治安、交通、民政于一身的基层综合性管理岗位。
只是当时谁也没想到,这个管理方圆十里不起眼的“亭长”,竟成了大汉王朝四百年的起点。
图片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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