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医生冒用老人的医疗证件,竟然“监守自盗”骗取医保基金!近期,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黄浦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样一起案件。

社区医生冒用老人医疗证件购药

小杰(化名)曾经是上海某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一名全科主治医师,负责为该社区居民提供全科诊疗、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医疗工作。期间,他还成为社区老年居民赵老(化名)的家庭医生。

2023年起,小杰多次冒用赵老的医疗证件购药及开具理疗、检测等服务项目,从而骗取国家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经司法会计鉴定,小杰利用赵老医保卡私自开具处方金额共计人民币七万余元。

后小杰接公安机关电话通知投案,并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并在家属帮助下退赔了全部违法所得。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小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刑事处罚。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小杰具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从轻处罚。小杰能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小杰在家属帮助下退赔全部违法所得,可酌情从轻处罚。公诉机关量刑建议适当。

最终,黄浦区人民法院结合本案犯罪事实、情节等,对本案进行公开宣判,以被告人小杰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退赔在案的违法所得发还被害单位。被告人小杰没有上诉,本案现已生效。

骗取医保基金构成诈骗罪

本案系一起典型的医保诈骗案件。这种行为不仅影响了医疗保障基金的安全,更损害了全体人民群众的集体利益。被告人小杰作为一名具有较高学历的医生,应该具有更高的道德标准、职业操守以及法律底线,本应该把救死扶伤作为自己的首要职责,但其却违背了职业初衷,违反了医务人员职业道德准则,更是突破了法律底线,对国家医疗保障基金造成了侵害。该行为不仅破坏了行业形象,导致了公众对医疗服务的信任度下降,更是损害了全体人民群众的利益。被告人利用自己的医生身份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性质较为恶劣,具有较大的社会危害性,应予严厉打击。

被告人小杰的行为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数额较大财物的行为。

那么本案中,被告人小杰作为社区医院的医生,在持卡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冒用其医疗证件,虚开药品及诊疗项目,此行为系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国家医疗保障基金支出,因此被告人的行为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被告人小杰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共计人民币七万余元,属于犯罪数额较大,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考虑到被告人小杰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同时具有自首情节,可以从轻处罚,并在案发之后已进行了全额退赔,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本案判决生效后,黄浦区人民法院就医疗机构的监管、医药服务的规范、医生法治意识的提升等方面存在一定疏漏的问题,向相关单位发送了司法建议书,并收到了该单位的反馈。该单位表示在今后工作中将会落实医保政策培训与教育,提升医疗机构精细化管理水平,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推动医疗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