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购物千奇百怪

只要胆子大,什么都敢买

可怎么也没想到

车辆号牌

竟也敢在网上购买

12月13日11时许

临沂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兰山区北城新区大队六中队

巡逻至西安路与蒙河路交会路口时

一辆悬挂“鲁*·88888"号牌的

“老头乐”格外扎眼

“蓝牌+电动车”

瞬间引起执勤民警的警觉

民警当即上前将车辆拦停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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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现场询问

驾驶员许某某坦言

因小区门禁需识别车牌才能进出

而自己的“老头乐”无法登记上牌

为图进出方便

便从网上购买了这副假号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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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

执勤民警对驾驶员许某某

进行批评教育

并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有关规定

依法对驾驶员许某某作出处罚

并扣留机动车

网购车牌

看似是独家定制省时省力

却给自己带来了大麻烦

可谓是得不偿失

法 律 条 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6条规定:

1、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3、《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二条规定: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轻便摩托车准驾车型的,申请人年龄需在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

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交警提醒

侥幸心理不可有

因小失大不值当

套牌、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

都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

请广大驾驶员

严格遵守交通法规

安全文明出行

视频号上新啦

来源:北城交警

编辑:小M 二审:陈冉 三审:孙晓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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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琅这个月全靠你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