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多年前的英国伦敦,那会儿还没有什么互联网、短视频,大家的娱乐活动主要就是看报纸、逛公园、听音乐会。当时有个叫毛姆的小伙子,长得不算帅,但脑子特别灵光,满肚子都是故事。他一心想当个作家,把自己脑袋里那些光怪陆离的想法都写出来,让全世界都看到。
于是,他吭哧吭哧地写啊写,终于憋出了一部他自己特别满意的小说。书稿一完成,他就兴冲冲地拿着去敲各大出版社的门。你别说,还真有出版社看中了他的才华,把书给出版了。毛姆那个激动啊,觉得自己离功成名就就差最后一步了,仿佛已经能听到读者们的赞扬声,看到自己的书在书店里被抢购一空的盛况。
然而,现实“啪”地一下,给了他一记响亮的耳光。
书是印出来了,可在伦敦的各大书店里,就跟个透明人似的,根本没人搭理。偶尔有个把顾客拿起来翻翻,看两眼封面,又“啪”地一下放回去了。一个星期过去了,一个月过去了,书的销量惨不忍睹,几乎就是零。毛姆的口袋本来就比脸还干净,这下更是雪上加霜,连下一顿面包在哪儿都快不知道了。
他天天跑到书店门口,像个望夫石似的,眼巴巴地瞅着自己的书,希望能有奇迹发生。可奇迹这东西,哪是你想有就有的。毛姆那叫一个愁啊,头发都快愁白了。他就琢磨,这书写得也不赖啊,为啥就没人看呢?难道是我写得太深奥了?还是这伦敦的读者审美有问题?
不行,不能再这么坐以待毙了!毛姆骨子里是个特别不服输的人。他觉得,酒香也怕巷子深,我得想个办法,让大家注意到我的书才行!
他冥思苦想,茶不思饭不想。他想到了去街头叫卖,可自己一个文弱书生,抹不开那个面子,估计也喊不过那些卖报的。他想到了请朋友帮忙宣传,可他那帮穷朋友,跟他一样,说话都没什么分量。
就在他快要绝望的时候,一个念头,像一道闪电,“咔嚓”一下,在他脑子里炸开了!
他想,伦敦人最关心什么?无非就是上流社会的八卦、百万富翁的生活、还有那些风花雪月的爱情故事。尤其是那些单身的、梦想着嫁入豪门的贵妇小姐们,她们的眼睛都在死死地盯着报纸上的“征婚启事”版块呢!
有了!毛姆一拍大腿,计上心来。他要干一票大的!
他揣着自己仅剩的一点盘缠,跑到了伦敦最有名的几家报社,找到了广告部。他把钱往桌上一拍,用一种他自己都觉得陌生的、底气十足的口气说:“老板,我要登个广告,版面要大,位置要显眼,明天就见报!”
报社的人一看,哟,来了个大客户,赶紧热情地招待。毛姆拿出自己早就写好的稿子,递了过去。广告部的人拿过来一看,眼睛都亮了。只见上面写着:
“本人喜欢音乐和运动,是个年轻又有教养的百万富翁,希望能和毛姆小说中的主角完全一样的女性结婚。”
广告部的人都乐了,心说这百万富翁可真有意思,找老婆还得照着书里的人物找,这毛姆是谁啊?他写的主角到底有多迷人啊?
第二天,当这则征婚启事出现在伦敦各大报纸的头版或者显眼位置时,整个伦敦都炸锅了!
“我的天!一个年轻、有钱、有教养、还懂音乐和运动的百万富翁要征婚!”这个消息像长了翅膀一样,瞬间飞遍了伦敦的大街小巷。所有的单身女性,从名门闺秀到普通职员,全都疯了。
“和毛姆小说里的主角完全一样?”
“这个毛姆是谁?他写的女主角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仙女啊?”
“快!快去书店!我要买一本毛姆的书!我要学习!我要模仿!我要嫁给百万富翁!”
一时间,整个伦敦都刮起了一股“毛姆热”。女人们蜂拥着冲向各大书店,进门就问:“老板!有毛姆的书吗?”
书店老板们都懵了。毛姆?哪个毛姆?哦……就是那个摆在角落里,一本都卖不出去的那个?他们赶紧去仓库里把那些积满灰尘的书搬出来。结果,第一天,书就卖断了货。第二天,所有书店的书架都空了。女人们为了能买到一本毛姆的书,甚至在书店门口吵了起来,价高者得。
“老板,我出双倍的价钱!”
“我出三倍!”
几天之内,全伦敦的书店都买不到毛姆的书了。
而这一切的始作俑者——毛姆,正躲在一个小酒馆里,一边喝着啤酒,一边看着报纸上那些关于“百万富翁征婚”的各种猜测和报道,笑得前仰后合。他成功了!他用一个小小的计谋,不仅让自己的书一夜成名,还顺便给全伦敦的单身女性上了一堂生动的“阅读理解课”。
从此以后,毛姆这个名字,就成了英国文坛一颗冉冉升起的新星。他用自己的智慧,为自己的才华铺就了一条通往成功的道路。这个“冒充土豪去卖书”的故事,也成了世界文坛上传为佳话的经典营销案例。

你看,有时候,光有才华还不够,还得有那么一点点“不走寻常路”的脑筋急转弯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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