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劳动保障新闻网)
转自:中国劳动保障新闻网
一天早上,我刚到办公室,一杯茶还没泡开,同事就送来一摞工亡认定申请材料。
“宋某,某物业公司水电管理员,2月8日上午在某大厦24层维修外墙景观灯时坠楼身亡……”申报材料很齐全--事故报告、劳动合同、目击证人笔录等应有尽有。从表面上看,这是个再典型不过的工伤案件。
但我盯着那份材料反复看了几遍,总觉得哪里不太对劲。
“老鲍,你看这个。”我把材料递给对面的同事,“一个水电管理员,为什么要去24层的空中花园?那里平时不是锁着的吗?”
我们决定去现场仔细踏勘。
那栋大厦非常气派。物业公司经理带着我们重返事发现场--24层的空中花园门紧锁着,按规定,这里的钥匙平时应该放在一楼前台统一管理。
“宋师傅是个老实人,工作一直很认真。”物业公司经理叹了口气,“谁知道会发生这种事……”
但在查看前台钥匙领取记录时,我注意到了一个细节:2月8日早上8点42分,宋某确实来前台取走了空中花园的钥匙。
“当时有业主报修24层的灯吗?”我问。
物业经理翻遍了报修记录,摇了摇头。
更让人疑心的是,我们了解到,这栋大厦外墙景观灯的维护工作,早在发生事故的半年前就外包给了另外一家专业公司。
“那宋师傅去24楼干什么呢?”老鲍低声问我。
为了弄清真相,我们调取了大厦的监控视频。监控画面显示,当天宋某确实像往常一样在19层巡查,还在工作群里发了巡查时的照片。但之后,他独自一人上到了24层,在没有佩戴任何安全装备的情况下,打开了空中花园的门。
我缓缓开口:“按照规定,空中花园不属于他的工作区域,而且这里的维护已经外包。他私自取走钥匙进入非工作区域,这个行为与工作职责无关啊。”
最终,我们依法作出了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
宋某的家属无法接受这个结果,把我们告上了法庭。
第一次,法院以“认定理由不足”为由撤销了我们的决定,要求重新认定。
那段时间压力很大。有个同事还到办公室劝我:“要不就认了吧,反正钱是基金出。”
但我翻来覆去查看所有证据材料,一个念头始终在心头萦绕:如果今天开了这个口子,明天会不会有更多人钻空子?工伤保险基金是千万职工的“救命钱”,不是予取予夺的“唐僧肉”。
我们顶住压力,在补充了更详实的证据后,再次作出不予认定决定。
案件一路打到市中院。每次开庭,我都亲自到场,把收集的证据、拍摄的照片、提取的记录一一陈述。
最后,市中院的二审判决书下来了:“维持麻城市人社局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
这个决定,让我们堵住了约98万元的基金安全漏洞。拿到判决书的那一刻,我没有丝毫胜诉的喜悦,反而觉得肩上的担子更沉了。
结案后,一个年轻同事问我:“我们是不是太较真了?”
看着同事那年轻的脸庞,我想起入职时老科长说的话:“我们这份工作,既要让该得到保障的人得到充分保障,也要确保不该花的钱一分不流失。工伤保险基金不是冷冰冰的数字,它是千千万万劳动者未来的保障。”
每一次深入调查,每一次严谨审核,都是在为加固这扇“安全门”而努力。我们守护的不仅是工伤保险基金的安全,更是对千万劳动者的承诺--让每一分“救命钱”都花在真正需要的地方。
(作者单位:湖北省麻城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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