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虹口46岁的蒋女士突发脑出血,此后一直在重症病房抢救。由于没有近亲属监护,陷入昏迷的蒋女士无法动用自己的存款救命,为此,她的远亲吴先生帮忙垫付3万多元医药费。中间蒋女士病情一度好转,不幸的是,上周一,她从新华医院转入一家民营康复医院后,病情却突然恶化。远亲吴先生再次垫付了1万元现金,然而最终,远房表姐还是没有撑过去。

悲痛之余,吴先生对此前新华医院做出的转院决定,心中难免有所质疑。意欲承担监护责任的居委会表示,并不是太了解哪家康复医院比较合适,我们就把这个权利交给了新华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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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女士身故后,在没有监护人和继承人的情况下,其遗产依法将由民政部门接收,而丧葬的形式也偏向于海葬或生态葬,这让吴先生觉得不太合理。吴先生和蒋女士的生前好友,都希望为其举办一场追思会,并购置墓地。

对此,虹口区民政部门表示,根据《上海市殡葬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常情况由逝者的近亲属来承办丧事,像蒋女士这样孑然一身的人士,如果吴先生愿意承办可以提出书面申请,但购置墓地的支出需要在合理范围内,且后续维护费用,仍需要由吴先生承担。

虹口区民政部门表示,类似蒋女士的案例属首次出现,什么样的支出属于合理范围,需法院审理后确定,作为遗产管理人的民政部门再根据法院确定的标准来执行。

来源:新闻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