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虚拟货币处置(huaancz.com)报道,金融是国民经济的血脉,外汇管理则是守护金融安全的重要屏障。当虚拟货币成为跨境资金流动的“隐身衣”,一场捍卫金融秩序的司法博弈已然展开。2024年8月28日,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的万某园等人非法经营案,以清晰裁判为虚拟货币涉外汇犯罪划下明确红线,为金融安全筑牢司法防线。
2020年至2021年,一条以USDT(泰达币)为媒介的非法外汇交易链条悄然运转。被告人万某园居中联络客户,陈某文搭建交易桥梁,黄某圆利用香港公司账户完成资金跨境划转,三人以“人民币/USDT→美元”的转换模式,在国家规定交易场所外疯狂倒买倒卖外汇。短短五个月内,仅查实的涉案资金就高达2.34亿元,严重扰乱国家外汇管理秩序。
该案的特殊性让基层法院面临挑战。作为涉虚拟货币的新类型案件,不同地区对行为性质认定存在分歧,加之涉案人员包含香港居民,资金流动横跨境内外,社会关注度极高。为确保裁判统一与司法公正,沐川县人民法院依法报请提级管辖,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查后决定受理,彰显了对新类型金融犯罪的高度重视。
司法裁判的核心,在于穿透虚拟交易的表象,把握行为的法律本质。法院审理认为,涉案人员通过“外汇—虚拟货币—人民币”的闭环操作,以虚拟货币为交易媒介实现人民币与美元的价值转换,本质上是变相买卖外汇,符合非法经营罪的构成要件。2024年8月28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万某园、黄某圆、陈某文分别被判处十三年六个月至二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累计罚金达210万元。判决作出后,被告人服判息诉,检察机关未抗诉,彰显了裁判的公正性与权威性。
该案的判决具有鲜明的典型意义。当前,外汇违法犯罪呈现出手段隐蔽化、媒介多元化的新趋势,虚拟货币因其匿名性、跨境流通便利等特点,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作为资金“洗白”和跨境转移的工具。乐山法院的此次裁判,不仅精准打击了涉案的非法外汇交易行为,更清晰传递出“虚拟货币不是法外之地”的司法信号。
金融强国建设离不开健全的司法保障。该案通过明确新类型案件的裁判规则,为同类案件的办理提供了重要参考,有效填补了虚拟货币涉外汇犯罪的司法认定空白。这既维护了国家外汇管理秩序和金融安全,也警示市场主体切勿心存侥幸,任何试图借助虚拟货币逃避监管、牟取非法利益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厉惩处。在金融创新与风险防控的平衡中,司法始终是守护金融安全的坚实后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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