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澎湃新闻12月15日消息,河北省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一名派出所警务辅助人员驾驶制式警车携带其母亲、妻子及一条宠物狗前往承德市区,三人下车购物时被路人拍摄视频发到网上,引发社会舆论广泛关注,当记者两次致电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公安局询问有关情况时都被拒绝回应,直到12月16日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公安局才发布情况通报称,12月11日,河西派出所警务辅助人员时某违反公务用车及警车管理的相关规定,已依纪依规对时某解除了劳动关系,对负有监管责任人给予严肃处理。

其实这起“公车私用”事件,算不上是十分严重的问题,只需发现后依纪依规及时处理,一般是不会产生舆情的。但围场县警方两次拒绝回应记者采访而触发舆情上热搜,就不应该了。从围场县警方的通报来看,派出所警务辅助人员时某是因公前往承德市区,那么时某的母亲和妻子带宠物狗就应该只是蹭便车,还不能算完全意义上的“公车私用”。但按照有关规定,警务辅助人员是不能单独执行公务的,如果真是因公,时某还有时间陪母亲和妻子携宠物狗购物吗?以我看,即便时某是“公车私用”,也不是什么大问题,公众愤怒的是围场县公安局的权力傲慢,两次拒绝回应媒体记者采访,公众知情权没有得到充分尊重。通报中模棱两可的说辞还有“对有监督管理责任的人给予严肃处理。”也就是说还没有处理,怎么个严肃法,也还是一句空话。围场县公安局两次拒绝回应媒体采访,演变为舆论热点,使事件超越了“公车私用”本身,直指公共知情权保障制度的缺失与权力监督机制的脆弱。公共知情权是公民参与社会治理的基础,也是制约公权力的有效手段。《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明确要求,行政机关对涉及公众利益的重要信息应主动公开、及时回应。时某的行为是否违反《警车管理规定》中关于驾驶资质和使用范围的要求,其母亲妻子搭车究竟是顺路蹭车还是专程私用?监管链条为何出现漏洞?这些疑问本应在第一时间就明确回应。但围场警方的两次拒绝采访,本质上是对公众知情权的权力傲慢,这种沉默应对比违规行为更伤害民心。人民群众担心的不是偶发的违规违纪事件,而是权力部门不愿接受监督、试图掩盖问题的态度。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决定着公众对党政机关的信任度。2025 年底实施的《警车管理规定》修订版,已明确要求警车使用实行“资质准入+ 全程监管”。全量安装定位终端、建立三重台账,确保每一次使用都可追溯。时某作为警务辅助人员,若单独执行公务并违规载人,显然暴露了监管流程的失守。通报中称“对负有监督管理责任的人给予严肃处理”,这种没有具体对象、没有处理标准、没有时间节点的模糊表述,无疑让公众质疑处理的严肃性和真实性,甚至怀疑这样的“严肃处理”更像是应对舆论的权宜之计。

加强对权力部门的监督,既需要制度的刚性约束,更需要渠道的畅通无阻。公众通过短视频曝光违规行为,媒体通过采访追问事实真相,这应该是法治社会对权力监督的常态。正如列宁所言:“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公安局应该从这起舆情事件中吸取教训,借助舆论监督及时查漏补缺、完善制度,增强积极应对舆情的能力。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公车私用”虽然属于小事,但折射出公权力运行中的问题,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公安局的这起风波应成为所有权力部门的镜鉴。保障公共知情权、强化权力监督,需要构建“事前防范、事中回应、事后问责”的全链条机制,对公众和媒体的疑问应实行“首问负责、限时答复”,形成监督合力,避免因拖延而引起舆情发酵。当每一个权力部门都能敬畏公众知情权、主动接受监督;当每一次违规行为都能得到及时纠正、透明处理时,公权力才能真正赢得民心,社会信任才能不断凝聚。

(此文为原创,未经授权不得转载,图片均源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作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