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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调整通知
为提升政务服务的便利度和一致性,自2026年1月1日起,市政务服务中心及分中心将实行统一的作息时间。具体安排如下:
实施范围
分中心(包括:人社医保分中心、交通管理分中心、民政分中心、退役军人事务分中心)。
统一作息时间
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6:30(重要提示:全年执行此时间,不再区分夏季作息时间、冬季作息时间)。
请前来政务服务大厅办事的广大群众合理安排好办事时间,优选线上渠道(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等)办理业务,如有疑问,可致电咨询(0574-63961600)。
感谢您的配合,我们将持续努力,为您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
来源|慈溪市行政服务中心
编辑 | 胡兴家
审核|赵思舜 胡孟才
慈溪·智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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