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流水与纳税申报差了数千万,所有进项全是“油票”,灵活用工平台竟成虚开发票“工厂”——三起案件揭开互联网经济背后的涉税黑幕。
国家税务总局近期一次性曝光三起网络平台企业涉税违法大案,涉案总金额高达数十亿元。
这些企业披着“互联网+”的外衣,却利用平台经济的复杂性,玩起了隐匿收入、虚开发票、偷逃税款的“猫腻”。
一、魔幻操作!平台服务费神秘消失,被藏进“其他应付款”
浙江“嫲嫲团”网络交易平台的做法堪称“会计魔术”。这家公司开发运营了一个本地生活服务平台,每笔订单都向商家加收一笔服务费。
检查人员发现,这些服务费从“收入”被悄悄划转到“负债”,藏在了财务报表的“其他应付款”科目中。当税务人员要求查看结算凭证时,公司财务竟以“账号已注销”为由推脱。
更离谱的是,公司声称统一按7% 收取服务费,但调查发现实际比例是浮动的,根据商家规模、销量等因素变化。通过这种方式,公司少申报收入3477.93万元,造成少缴税款297.29万元。
还有一招“绕道发薪”:为规避监管,公司把推广人员的劳务报酬先转到4个亲戚朋友的个人账户,再分发出去,从而逃避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472.75万元。
最终,温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追缴税费、滞纳金并处罚款698.93万元;对未履行代扣代缴义务罚款910.50万元。案件已移交公安机关。
法律敲黑板: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隐匿收入、虚假申报即构成偷税,不仅要补缴税款、滞纳金,还会处不缴或少缴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二、全是油票!网络货运平台的“发票生意”,价税合计18.55亿元
西安“运是滴”网络货运平台上演了一出“空手套白狼”的大戏。检查人员发现,这家号称整合货主与司机资源的平台,进项发票几乎100%是“油票”。
2021年,公司收到上游8家企业开具的1665份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10.88亿元,全是燃油费。而正常的网络货运平台,燃油费占比虽大,但还应有路桥费、维修费、司机劳务费等其他成本。
运输合同全是“空壳”,业务全靠补充协议约定;合同、运单与发票信息完全对不上;甚至有人承认向平台出售个人定位和车辆轨迹信息。
资金流向更是暴露了骗局:企业与上下游之间的资金往来,普遍存在扣除“手续费”后,当日回流到法人个人账户的异常操作。
经查,2020年至2022年间,“运是滴”接受虚开发票价税合计13.04亿元,对外虚开价税合计18.55亿元。目前,6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已被抓获,案件正在审理中。
法律敲黑板: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是重罪。根据《刑法》,虚开税款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
三、“灵活用工”变“灵活”开票,9.51亿元背后的家族化操作
辽宁“合众易薪”灵活用工平台,本应为新就业形态提供税务便利,却成了虚开发票的“工厂”。
检查人员发现,这家公司的注册地址空无一人,物业费拖欠已久。但其对公账户近3万条转账记录显示,收款人姓名高度相似,呈现家族化特征,且存在集中提现的异常行为。
调查发现,部分下游企业的正式员工,既从所在企业领工资,又以“灵活用工人员”身份从该平台领取劳务报酬,一人打两份工。
这些员工坦白,企业为少缴社保和个人所得税,将部分工资通过该平台以“灵活用工”名义发放。而那些姓名相似的收款人,都是企业负责人的亲属,银行卡由企业负责人控制,套取资金后集中提现返还。
平台负责人鄢用正、刘艳鸾等人以“解决企业支出无发票、用工成本高”为噱头招揽客户,最终查实虚开发票价税合计9.51亿元。目前该案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法律敲黑板:根据《发票管理办法》,为他人、为自己或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不符的发票,均属于虚开发票行为。税务机关将没收违法所得,最高可处50万元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税务监管“以数治税”,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三起案件暴露出平台经济高速发展背后的涉税风险。随着金税四期系统的推进,税务部门正构建“以数治税”的精准监管体系。
资金流水、发票轨迹、业务合同等多维度数据将被交叉比对,传统偷逃税手段在“数据铁笼”中无所遁形。对企业而言,合规经营才是长久之道;对个人而言,出借账户、虚开发票等行为将面临法律严惩。
三起案件,三个不同业态,却都倒在了税务大数据之下。当“以数治税”时代全面来临,还有多少“隐秘的角落”会被照亮?企业该如何构建真正的税务合规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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