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一名17岁少年利用电商平台自动退款机制的漏洞,通过“买货即退、转卖正品”的方式疯狂牟利,半年内非法获利达400余万元。其操作模式为:下单购买商品后立即发起退款,在收到平台退款后,将未退回的正品转手出售,一进一出赚取全额差价。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直至2024年6月,平台系统监测到该用户存在异常高频退货行为,且IP地址、收货地址及账号信息高度一致,遂触发风险预警,警方随即介入调查,冻结其涉案资金280万元。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法院经审理后,以诈骗罪判处该少年有期徒刑六年。此案引发法律争议:辩护律师认为,该行为应属民事纠纷范畴,不应以刑事犯罪论处;但法院认定,当事人主观上具有明确的非法占有故意,通过虚构退货事实持续作案半年之久,涉案金额特别巨大,已构成刑事犯罪。因案发时其尚未成年,依法从轻处罚,若年满18周岁,量刑或在八年以上。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值得注意的是,此类“恶意退货薅羊毛”并非个例。全国目前已查实至少17个专门从事该类行为的犯罪团伙,一年涉案金额累计高达3亿元。这些团伙深谙平台规则漏洞,通过教唆未成年人注册账号、拆分订单分散风险、伪造物流信息等方式规避系统核查。

尽管2023年双十一期间,京东、天猫等电商平台已上线升级版监测系统,对用户手机设备、浏览轨迹、退货频率等数据进行重点监控,但因尚未与公安系统数据连通,核查效率仍受限制。

类似案例中,深圳一名大学生曾通过退单炒鞋获利,但因未伪造物流信息且主动退缴非法所得,最终被判处缓刑。而本案当事人不仅组织他人共同操作,且涉案金额更大、持续时间更长,行为性质更为恶劣。当前,短视频平台上“教人薅羊毛”的相关内容播放量已达几十亿次,却鲜有内容明确提示此类行为可能涉嫌违法;电商法对“恶意退货”的法律性质也缺乏清晰界定,相关监管措施仍在逐步完善中。

据悉,该少年将部分非法所得用于购买虚拟货币,央行已对相关虚拟货币钱包进行标记并持续追踪。其母亲因在物流公司工作,据称曾协助修改物流单号,目前已被停职接受调查,暂未被提起公诉。由于涉案商品均为国内品牌,未涉及海外代购,相关行为已排除洗钱嫌疑。

案件核心争议直指电商平台的规则漏洞:部分平台过度依赖自动退款机制,未经过实质审核便先行退款,客观上为投机诈骗行为提供了可乘之机。业内人士指出,此类事件的频发,本质并非个人“投机取巧”,而是平台系统漏洞与陈旧规则共同催生的投机空间,也对电商平台的风险防控能力及相关法律监管体系提出了更高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