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诺泰生物发布公告称,,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公告提到,公司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是诺泰生物 2021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二是诺泰生物2022年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存在编造重大虚假内容。
行政处罚结果显示,ST诺泰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合计罚款4740万元;6名时任高管及实际控制人遭追责,其中实际控制人、时任副董事长赵德中因组织指使造假,合计被罚1300万元,为个人罚款金额最高;时任董事长赵德毅被罚500万元,时任总经理金富强被罚330万元,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童梓权、副总经理谷海涛各被罚300万元,时任财务总监徐东海被罚150万元。
(诺泰生物公告)
(编辑:杨燕 林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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