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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7日,公安津南分局发布关于新增(迁移、升级)电子警察采集设备的公告。

天津市公安局津南分局交警支队拟启用新增(迁移、升级)10处电子警察采集设备,此次新增(迁移、升级)的电子警察采集设备用于采集交通违法行为,强化道路交通秩序静动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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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处罚标准

1. 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的

处200元罚款,不计分

2. 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

处100元罚款,计1分

点位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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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天津市公安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