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民政局关于对市辖区道路命名更名的公告

根据《地名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将中卫市辖区道路“宁钢大道”更名为“兴云大道”,现予以公告。

自公告之日起,凡符合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第十八条情形的,任何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个人均须使用公告中的标准地名。

标准名称

罗马字母拼写

所属政区

位置描述

批准机关

批准时间

兴云大道

Xīngyún Dàdào

中卫市沙坡头区

该道路南北走向,南起滨河东路,北止中卫工业园区泰安路东端。

中卫市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16日

中卫市民政局

2025年12月17日

来源:中卫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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