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战时期,国民政府为整肃军纪、遏制溃逃之风,对部分失职将领执行军法处决。以下15位国军将领的被处决,均与作战不力、违抗命令、临阵脱逃或通敌叛国相关,其职务与获罪细节还原了当时战场纪律的严苛与复杂局势。
韩复榘
- 职务:第五战区副司令长官、山东省政府主席,陆军二级上将
- 获罪原因:1937年全面抗战爆发后,韩复榘负责黄河防线与山东防务。日军进攻山东时,他未作有效抵抗,擅自放弃济南、泰安等战略要地,率部向鲁西南溃逃,导致山东迅速沦陷,打乱了第五战区整体作战部署。1938年1月,在开封军事会议上被逮捕,后经军法审判,以“不遵命令,擅自撤退”罪名枪决。
李服膺
- 职务:第六十一军军长,陆军中将
- 获罪原因:1937年忻口会战前,李服膺率部驻守晋北天镇、阳高防线,负责阻击日军西进。在日军攻击下,其部坚守数日后续战不力,李服膺未请示上级便下令撤退,导致天镇失守,晋北门户洞开,影响忻口会战战前部署。1937年10月,被第二战区司令长官阎锡山下令枪决,成为抗战初期首位因失地被处决的军长。
龙慕韩
- 职务:第八十八师师长,陆军少将
- 获罪原因:1938年兰封会战中,龙慕韩率部驻守兰封县城。日军土肥原贤二师团突袭兰封时,其部防御部署混乱,未能组织有效抵抗便弃城而逃,导致兰封失守,国军围歼土肥原师团的计划落空,豫东战局陷入被动。1938年6月,经军法审判后枪决,是兰封会战中唯一被处决的将领。
薛蔚英
- 职务:第一六七师师长,陆军少将
- 获罪原因:1938年武汉会战期间,薛蔚英率部奉命驰援皖南广德。他违背军令,未走指定路线,反而绕行山区延误战机,导致广德失守,守军第六十七师师长饶国华殉国。因其“贻误战机,违抗命令”,1938年12月被军法处决。
廖龄奇
- 职务:第五十八师师长,陆军少将
- 获罪原因:1939年第一次长沙会战前夕,廖龄奇以奔丧为由,未获上级批准便擅自离开部队返回湖南家乡,导致部队指挥失序。会战期间,第五十八师虽在副师长指挥下参与作战,但廖龄奇的擅离职守被认定影响军心与作战效率。1939年11月,被蒋介石下令枪决(后有争议,1941年平反)。
傅维藩
- 职务:第三十二军第一四一师第四二二旅旅长,陆军上校
- 获罪原因:1937年平型关战役后,傅维藩率部驻守山西繁峙。日军进攻时,其旅未作顽强抵抗便擅自撤退,导致繁峙失守,平型关防线侧翼暴露。1937年10月,经第二战区军法审判枪决,是抗战初期因失守阵地被处决的旅级将领。
钟有德
- 职务:第五十三军第一一六师第三四六旅旅长,陆军上校
- 获罪原因:1938年徐州会战期间,钟有德率部驻守安徽宿县。日军进攻宿县时,其部防御松懈,与日军稍作接触便弃城溃逃,导致宿县失守,切断了徐州守军的西南退路。1938年5月,因“临阵脱逃,失守要地”被军法处决。
梅春华
- 职务:第八十三师第二四九旅旅长,陆军上校
- 获罪原因:1938年武汉会战中,梅春华率部驻守江西马当要塞外围阵地。日军进攻时,其部未组织有效抵抗便擅自后撤,导致马当要塞侧翼受敌,最终要塞失守,长江中游防线被撕开缺口。1938年7月,经军法审判枪决。
段朗如
- 职务:第七十九军第七十六师师长,陆军少将
- 获罪原因:1939年南昌会战期间,段朗如奉命率部进攻南昌外围日军据点。他虚报战功,谎称攻克据点,实则未与日军主力交锋,且在作战中畏缩不前,导致进攻计划受挫。1939年5月,因“谎报军情,作战不力”被枪决。
檀自新
- 职务:骑兵第四师师长,陆军少将
- 获罪原因:檀自新早年为东北军将领,抗战爆发后率部驻守陕北。1938年,他因与八路军产生摩擦,且不满国军待遇,企图率部叛变投敌,被部下告发。其“通敌叛国,图谋不轨”的计划败露后,1938年9月被军法处决。
陈牧农
- 职务:第九十三军军长,陆军中将
- 获罪原因:1944年豫湘桂会战期间,陈牧农率部驻守广西全州。日军进攻时,他未奉命令便擅自放弃全州,将大量军用物资留给日军,导致广西战局迅速恶化。1944年10月,被第四战区司令长官张发奎下令枪决。
张德能
- 职务:第四军军长,陆军中将
- 获罪原因:1944年长沙会战(第四次长沙会战)中,张德能率部驻守长沙城。日军围攻长沙时,其部防御部署失误,且指挥不力,导致长沙仅坚守两天便失守。长沙沦陷后,国军在湘南的防线被迫后撤,1944年11月,张德能经军法审判枪决。
程泽润
- 职务:军政部兵役署署长,陆军中将
- 获罪原因:程泽润并非作战将领,负责全国兵役征集工作。1944年,因在兵役征集中贪污受贿、虐待壮丁,导致多地出现“抓壮丁”乱象,民怨沸腾,严重影响抗战兵源补充。1945年7月,被蒋介石下令枪决,以整肃兵役腐败。
石友三
- 职务:第三十九集团军总司令,陆军中将
- 获罪原因:石友三反复无常,抗战期间多次与日军勾结。1940年,他秘密与日军达成协议,企图率部投敌,被其部下、新编第八军军长高树勋察觉。高树勋奉命将其诱捕,1940年12月,石友三以“通敌叛国”罪名被活埋(军法处决的特殊形式)。
石友信
- 职务:第三十九集团军暂编第二十八师师长,陆军少将
- 获罪原因:石友信是石友三的弟弟,参与了石友三投敌叛国的密谋,负责联络日军、筹备投敌事宜。石友三被处决后,石友信因“通敌叛国同谋”罪,于1941年被军法枪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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