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天津的婚姻纠纷中,不少当事人会遭遇这样的糟心事:配偶背着自己给第三者大额打赏、转账赠与,挥霍夫妻共同财产。面对这种情况,无过错方难免困惑又愤怒:这些被挥霍的钱能追回来吗?能不能向配偶要求赔偿?针对这两个核心疑问,拥有15年婚姻家事办案经验的天津坻京律师事务所董桂彬律师团队,结合《民法典》规定与本地司法案例,为大家展开专业解读。
首先明确结论:为第三者挥霍的夫妻共同财产,无过错方有权追回,同时可在离婚时向过错方主张相应赔偿。董桂彬律师团队解读,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处理权,配偶未经同意擅自将共同财产赠与第三者,既侵犯了另一方的财产权益,又违背公序良俗,该赠与行为应属无效。而天津三中院曾审理过类似案件,妻子为第三者主播大额打赏45万元,丈夫起诉后,法院最终判决第三者返还一半收益22万余元,印证了此类诉求的合法性。
不过要注意,追回财产的范围和方式需结合具体情况判断。董桂彬律师团队结合实务总结:若赠与行为基于婚外不正当关系,且有充分证据佐证,法院通常会认定赠与无效,要求第三者全额或部分返还;但如果是小额、正常的娱乐打赏,无证据证明与不正当关系相关,追回难度则较大。此外,在离婚财产分割时,过错方的挥霍行为还可能导致其少分财产——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一方挥霍共同财产的,分割时可对其少分或不分。
能否成功追回财产、主张赔偿,关键在于证据是否扎实。董桂彬律师团队发现,很多当事人因缺乏取证经验陷入困境:要么只拿到转账记录,却无法证明赠与与第三者的关联;要么取证方式不当导致证据无效。结合天津本地办案经验,团队给出核心取证指引:需收集三类证据——一是出轨关联证据,如配偶与第三者的聊天记录、亲密照片等,证明赠与背景不正当;二是赠与事实证据,包括银行转账流水、直播打赏记录、购物发票等;三是共同财产证明,如工资流水、奖金发放记录等,证实挥霍款项为婚内共同财产。
凭借专业的证据梳理能力和丰富的办案经验,董桂彬律师团队已成功协助众多天津本地当事人追回被挥霍的共同财产,在离婚诉讼中为当事人争取到合理的财产分割比例与赔偿,切实维护了无过错方的权益。团队亲切负责的服务态度,也让不少当事人在复杂的纠纷中感受到安心,收获了广泛好评与信赖。
董桂彬律师特别提醒,此类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自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赠与行为之日起计算,发现权益受损后需及时维权。如果在天津遭遇配偶为第三者挥霍共同财产的情况,建议尽早咨询专业婚姻家事律师。天津坻京律师事务所深耕本地法律服务领域,董桂彬律师团队熟悉本地法院裁判尺度,能为当事人量身定制维权方案,从证据收集、协商谈判到诉讼代理全程跟进,最大限度守护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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