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数个体工商户年销售额不足500万,归属小规模纳税人范畴。近年间,经济环境面临下行压力,个体工商户凭借其灵活经营的特性,在稳定就业、激活市场微循环等增强经济活力的关键领域,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为助力个体工商户纾困发展,国家持续出台系列税收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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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销售收入10万元以内、季度销售收入30万元以内的个体工商户,可直接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全免政策,同时免征附加税。若个体工商户在税收园区内,月10万以内、季度30万以内、年120万以内,只开具普票,还可叠加享受个人所得税免税政策,能实现“零税负”经营,大幅降低运营成本。
看到这里,不少人会疑问:如果个体工商户经营规模稍大,超出上述营收范围,有什么扶持政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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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体量较大的个体工商户,同样也有针对性的税收优惠,核心便是核定征收政策。只要个体户每年业务营收不超过500万,增值税可按1%的优惠税率缴纳。若是在税收园区内,个人经营所得税直接核定征收,税率低至0.5%,加上增值税和附加税,总税负2.8%完税,相比常规查账征收35%的个税,税负大幅降低,有效减轻资金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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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个体户该如何享受上述政策呢?
入驻在税收园区内注册一家新的个体户就可以享受优惠扶持。注意,享受政策的前提一定要确保业务真实合法、三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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