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国首例“性侵工伤认定”案当事人崔丽丽,收到了精神工伤伤残等级证书。这张由天津市津南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伤残十级”鉴定书,标志着在工伤认定实践中,首次将职场性侵引发的精神创伤——创伤后应激障碍纳入工伤保险保障范围,使得该案成为我国法治进程中的标志性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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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行政诉讼判决胜诉后,崔丽丽在法院门口拍摄

该案的突破在于对《工伤保险条例》中“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进行了创造性解释,“精神伤害可纳入工伤范畴”,从而突破了现有制度的模糊地带,也为今后类似案件量化心理创伤,提供了技术支撑。同时,也标志着司法实践,从单纯关注躯体损伤,向综合评估心理健康权益的深刻转向。

但这一转向的代价,实在太大了!性侵案件发生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崔丽丽承受了难以想象的痛苦。没有先生的陪伴,她几乎无法出门,不敢开车,不敢乘坐公交或地铁,无法住酒店……因为,酒店长长的走廊令她恐惧。有一次媒体采访结束后,远远看见一名光头男子,她瞬间僵在原地,颤抖着哭了起来——因为那张脸,让她想起施暴者。崔丽丽是一个不幸的人,但也是一个勇敢的人正是她不懈的坚持,不仅捍卫了自己的合法权益,也促成了这一标志性案例的出现,更帮助到了有很多类似经历的迷茫受害者。比如,2025年1月,杭州一名女员工出差时,遭客户强制猥亵,后因创伤后应激障碍无法工作。但这名女员工在看到崔丽丽的报道后,也申报了工伤,并于当年9月获得认定。

崔丽丽案告诉我们,法治的进步不仅在于惩恶,更在于通过制度性关怀,让每一道看不见的伤痕都能被照亮和抚慰。当职场安全从物理空间,延伸至心理空间,这才是实实在在的法治文明升级。

来源:BRTV新闻(评论员:国培源)、大象新闻

编辑:霍天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