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连平县上坪镇处置了一起违规野外用火事件,再次为广大父老乡亲敲响安全警钟,请大家引以为戒。

2025年12月10日,连平县上坪镇古坑村村民谢某胜在未履行任何报备手续的情况下,于古坑村“三个窝”处焚烧杂草枯枝,违规野外用火。该地紧邻山林,植被茂盛,极易引发森林火灾,但鉴于该村民文化程度不高、认错态度良好,且未造成实质性后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公安机关依法对谢某胜处以200元罚款,并对其进行严肃批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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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全县已进入森林火险关键防控期,森林防火工作需要全社会同心协力、共同承担。绣缎镇坚持深入践行生态文明理念,对违规野外用火行为持续采取严厉管控措施,坚决守护生态安全底线。然而,仍有少数人防火意识薄弱,漠视法规,公然违反野外用火禁令。

2025年12月17日下午3点30分左右,绣缎镇接辖区护林员巡逻报告,发现某村村民何某未申请农事用火,在山脚下私自焚烧稻秆,违反了连平县森林防火令。镇应急中队、护林员及派出所民警迅速赶赴现场,立即将火堆扑灭。绣缎派出所对何某进行了教育与警示,强调要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所有森林防灭火规定,严禁在林区及周边使用明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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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后,何某对此次事件表示深刻反思,承诺今后将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所有森林防灭火规定,坚决不在林区及周边使用明火,主动学习森林防灭火知识,自觉增强防火意识,确保不再出现类似事件。

请广大村(居)民深刻汲取教训

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

严格遵守各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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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官方媒体/网络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