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有个叫张逢的人,贞元末年闲着没事,就去岭南一带逛荡。
走到福州福唐县的横山店时,天刚放晴,太阳都快落山了,山里的景色别提多好看了,青山翠谷间飘着淡淡的云雾,跟画儿似的。
他拄着拐杖到处找好看的地方,不知不觉就走出去老远。
忽然瞅见一片细草地,方圆足有百十来步,草色碧绿鲜嫩,看着就招人稀罕。
草地边上还有棵小树,张逢干脆脱下外衣挂在树枝上,把拐杖往树干上一靠,一头扎进草地里,来回打滚儿。
玩着玩着越来越疯,跟野兽撒欢似的。
等他玩够了站起身,不知道为啥自己竟然变成一只老虎了,一身皮毛五彩斑斓,亮得晃眼。
他低头瞧瞧自己锋利的爪子和牙齿,再感受感受胸膛胳膊那股子蛮力,心里头别提多得意了,觉得天底下就没有能打过自己的,瞬间就升起了老虎的兽性。
随即纵身一跃,翻山越岭跟飞似的,快得就像一道闪电。
折腾到后半夜,肚子饿得咕咕叫,他就慢悠悠地溜到村子边上转悠。
那些阿猫阿狗、小猪小牛之类的,他瞅都懒得瞅。
迷迷糊糊间,心里头冒出个念头:“要吃就得吃福州的郑录事,那才够劲儿。”于是他就蹲在路边,悄悄等着。
没过一会儿,南边来了个人,原来是官府派来接郑纠的差役。
差役瞧见这人,赶紧迎上去打听:“福州的郑录事叫郑纠,按路程算,他本该住前头的客店,你知道他啥时候动身不?”
来人说:“我是郑录事府上的管家,听说是正在收拾行李,估计很快就出发了。”
差役又追问:“他是一个人来,还是带了同伴?我到时候去迎接,可别认错人了。”
管家说:“同行三个人,穿暗绿色衣服的那个就是他。”
那会儿张逢正躲在旁边竖着耳朵听呢,两人你一句我一句问得这么详细,简直就跟专门给他报信似的。
张逢摸清了底细,赶紧把身子缩成一团,等着郑录事送上门来。
没过多久,郑纠真的来了,前呼后拥跟着一大帮人。
他穿着一身暗绿色的衣裳,胖得挪不动步子,摇摇晃晃地走了过来。
刚走到张逢跟前,张逢猛地扑上去,一口咬住他的脖子,拖着就往山上跑。
那会儿天还没亮,随从们虽说人多,可没一个敢上前追的。
张逢就这么大摇大摆地把姓郑的给吃了个精光,最后就剩下点肠子头发之类的零碎。
吃饱了,他就在山林里孤零零地走着,突然猛地回过神来:“我本来是人啊,干嘛要当老虎,把自己困在这深山老林里受罪?不如回当初变身的地方,看看能不能变回去!”
于是他就一步一步往回挪,直到太阳落山,才总算摸回那片细草地。
外衣还好好地挂在树上,拐杖也依旧靠在林间,青草还是那副绿油油的模样。
他学着之前的样子,在草地上来回打滚儿,等玩得心满意足站起身,嘿,好神奇,还真就变回人形了。
他赶紧穿上衣服,拄着拐杖,一溜烟跑回了旅店。从变老虎到变回来,刚好整整一天的工夫。
起初,他的仆人发现主人不见了,急得团团转,挨家挨户打听。
有人说看见他拄着拐杖上山去了。仆人就顺着一条条岔路去找,可找了半天,连个影子都没见着。
等张逢平安回来,仆人又惊又喜,忙不迭地追问他去哪儿了。
张逢随口糊弄道:“我闲着没事去找山泉,碰巧走到一座山庙,跟庙里的和尚聊佛经,聊着聊着就忘了时间。”
旅店的管家这时凑过来说:“今天早上啊,这附近闹老虎,把福州的郑录事给吃了,连尸骨都没找全。这山里本来就野兽多,可不能一个人乱跑。你一整天没回来,我们都快担心死了,好在你平安无事。”
张逢听了,没敢多说一个字,赶紧收拾东西继续赶路。
到了元和六年,张逢旅居在淮阳,住在官府的驿馆里。
驿馆的官吏摆酒请客,席间有人提议行酒令,规则是:“轮到谁,谁就得讲一件自己亲身经历的奇事,讲不出的就得罚酒!”
酒令传到张逢这儿,他就把横山店变老虎的事儿一五一十地说了出来。
谁知道宴席最末的位置上,坐着个叫郑遐的进士,他正是郑纠的儿子。
郑遐一听这话,气得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当即拔出刀就要冲上去杀张逢,嚷嚷着要为父亲报仇。
众人赶紧七手八脚拦住他,可郑遐还是怒气不消,转头就把这事禀报给了郡守。
郡守没办法,只好下令把郑遐遣送到淮南,还吩咐渡口的官吏,不许再让他渡河北上。
同时派人护送张逢往西走,还劝他赶紧改个名字,免得再被郑遐找上门来。
有人议论起这事:“都说杀父之仇不共戴天,是必须要报的。可张逢当初并不是故意要杀郑纠,真要是让郑遐杀了张逢,那郑遐也得担上杀人的罪名。”
最后吧,郑遐只能灰溜溜地走了,这仇终究没能报成。唉,这事说起来,也真是够离奇的了……
选自《续幽怪录》声明:本故事内容皆为虚构,文学创作旨在丰富读者业余生活,切勿信以为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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