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人感佩的是,华桥公司面对以高某萍为代表的恶势力的极限压榨没有气馁,而是在法律范围内极力与之抗争。时间终究会消融一切丑陋,若干时日之后,华桥公司的遭遇或许能够成为回看怀化市政治、法治和营商环境的一面鉴镜。

2012年2月14日至2014年11月30日,2年零9个月期间,怀化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公务员高某萍共向怀化市华桥物资有限公司(下称华桥公司)放贷234笔,本金加复利计息金额至今达到了1.244亿元。

华桥公司董事长向之华向《陈勇评论》反映,他本人及华桥公司实际借高某萍的本金只有5434.5万元,但是,高某萍却于2014年7月持一张6007.8万元、一张2021万元的借据向怀化市中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

经怀化市中院一审[(2015)怀中民二初字第10号]、湖南省高院二审[(2015)湘高法民一终字第463号]判决向之华和华桥公司向高某萍偿还本金8028.8万元及利息。

实际上,高某萍所诉称的8028.8万元借款仅有借据,却没有转账凭证,而且月息2%、3%是明显超过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四倍的复利计算,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并不能计算复利。但是,怀化市中院、湖南省高院却支持了高某萍的诉请。

向之华说,十年来,自己本人及华桥公司在向高某萍偿还了本息1.6亿元之后,怀化市中院执行局称还有3.2亿元有待执行,将华桥公司资产全部查封冻结近13亿元,致使华桥公司濒临破产倒闭。

今年9月、10月,《陈勇评论》对此进行了关注。

怀化市人力资源局公务员高某萍非法放高利贷牟取巨额利润的严重违纪违规违法、涉嫌犯罪行为在涉事企业持续举报之下,经媒体公开曝光之后,怀化市纪监机关至今依然没有任何回复和反应,这在《陈勇评论》发给怀化市委书记许忠建的短信中已经说明为“是极不正常的情况。”

高某萍之所以没有受到任何处置,第一个原因或许是公务员身份的高某萍巨额的放贷资金相当一部分就来源于她周围的其他公务员,而这些公务员盘踞在各个权力关键岗位,为高某萍提供着巨大的保护伞能量。这种情况并非是空穴来风的推测,而是来源于华桥公司掌握的一些切实的证据。

第二个原因,或许是公务员作为一个放高利贷牟取暴利的群体早已在当地是一个公开的秘密,人数众多、资金庞大,利益盘根错节,互相交织。如果查处一个,必定会牵出一窝,继而掀开更多的不可告人的隐秘幕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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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秘幕布非公权力介入调查难以揭开真相,公开可见的就是怀化市中院、芷江县法院超标的查封。本金只有5434.5万元的民间借贷,在华桥公司已经归还本金加复利计息1.6亿元之后(高某萍没有开具任何发票,涉嫌构成偷漏税犯罪),怀化市中院称还有3.2亿元有待执行。

之前,华桥公司已经清偿完毕中国中信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怀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借款。

2025年7月24日,怀化市中院(2024)湘12执恢46号之二裁定书裁定解除了华桥公司国用(2012)第出573-1号、怀国用(2012)第出573-3号、怀国用(2012)第出1336-1号三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查封。

华桥公司本想通过这三宗土地的解封恢复一下企业的生产经营,维持生计。

但是,没有想到的是,2025年12月5日,芷江县法院(2025)湘1228执868号之十二裁定书再一次以高某萍申请执行为由查封了华桥公司怀国用(2012)第出573-2号43.959亩、怀国用(2012)第出1209号33.5亩、(2007)第出565号530平万米土地使用权;华桥公司股权以及个人房产,查封总价值达到3.103亿元,华桥公司和相关人员被怀化市两级法院查封资产总价值达到了16.3亿元。属于严重超标的非法查封。

耐人寻味的是,2025年11月17日,芷江县公安局向华桥公司财务负责人发出了一份询问通知书,并将人带到芷江县公安局调查;2025年11月20日,芷江县公安局芷公(刑)立字(2025)0214号决定以华桥公司董事长向之华等人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进行立案调查。其时尚处在芷江县法院华桥公司和高某萍民间借贷诉讼一审裁定后,华桥公司在向怀化市中院上诉阶段。

华桥公司透露,高某萍胞弟高某曾经在芷江县城关镇(芷江镇)政府担任主要负责人,其后脱离公职,以非法放高利贷为生,高某萍的放贷资金有一部分即来自于其胞弟高某。

《陈勇评论》认为,怀化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公职人员高某萍使用来路不明的巨额资金放高利贷非法获取暴利,已经涉嫌构成犯罪,其巨额犯罪资金和由此获得的利益本来应该通过追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但是,由于怀化市委党组织建设软弱,纪律涣散,公职人员管理失序失范,纪检监察严重不作为,从严治党的要求不落实,高某萍严重违法乱纪的问题长期得不到查处,导致高某萍这只白手套代理的幕后黑钱不断叠加垒高,最终形成了足以压垮华桥公司和相关个人的,永远也无法清偿的天文数字债务。

华桥公司早已清偿借款本金和相关复利之后,高某萍及其保护伞企图通过非法的复利计算不断敲骨吸髓,拼命攫取,坐收渔利并最终达到鲸吞华桥公司全部资产的目的,以至于华桥公司苦苦哀求:“不要把我们逼上绝路!”

但凡严格依法审查事实,怀化市两级法院完全可以发现高某萍的放贷款项均属于犯罪资金,其放高利贷获取的巨额利益不受法律保护,更不应该得到法律的支持。

而怀化市中院、芷江县法院罔顾事实,枉法裁判,为虎作伥,将高某萍的犯罪资金和所得全部予以确认合法,且多次应高某萍之请托予以执行,实在是对法律莫大的嘲讽和亵渎。

“子规夜半犹啼血,不信东风唤不回”。

令人感佩的是,华桥公司面对以高某萍为代表的恶势力的极限压榨没有气馁,而是在法律范围内极力与之抗争。时间终究会消融一切丑陋,若干时日之后,华桥公司的遭遇或许能够成为回看怀化市政治、法治和营商环境的一面鉴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