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
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是指违反国家出入境管理法规,非法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的行为。
二、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资深刑事辩护律师、从事刑辩业务十多年的要永辉律师解答:
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的构成要件是:
1.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出入境管理秩序。
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违反国家出入境管理法规,实施了非法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的行为。
"运送"是指使用车辆、船舶、航空器等交通工具将他人送出或接入国(边)境的行为,如果行为人系徒步带领他人偷越国(边)境的,不能认定为"运送"。从语义上分析,"运送"强调的是把人或物用运输工具输送。行为人徒步带领他人偷越国(边)境的,显然不是"运送"。此外,将"徒步"排除在"运送"之外,并不会导致刑法处罚上的间隙,如果这种"徒步带领"带有明显的帮助性质,可认定行为人为偷越国(边)境罪的共犯,但考虑到行为人本人也实施了偷越国(边)境行为,处罚时按正犯处理。如果行为人在"徒步带领"之外,还有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行为的,可构成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
另外,虽然通常认为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的成立,需要被运送人具有偷越国(边)境的行为但并不以被运送人构成偷越国(边)境罪为前提。
3.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既可以是中国人,也可以是外国人或无国籍人。
4.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
行为人是否出于营利目的实施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行为的,不影响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的成立。
三、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的刑事责任是什么?
依照《刑法》第321条第1款规定,犯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多次实施运送行为或者运送人数众多的;
(2)所使用的船只、车辆等交通工具不具备必要的安全条件,足以造成严重后果的;
(3)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
(4)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依照《刑法》第321条第2款规定,在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中造成被运送人重伤、死亡,或者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检查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司法机关在适用该条规定处罚时,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1.关于多次实施运送行为或者运送人数众多。
"多次",通常应为3次以上。根据《办理妨害国(边)境管理刑事案件解释》的相关规定,"人数众多"是指10人以上。
2.关于足以造成严重后果。
"足以造成严重后果",是指所使用的船只、车辆等交通工具不符合基本的安全条件,足以造成船只沉没、车辆倾覆事故的。
3.关于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根据。
《办理妨害国(边)境管理刑事案件解释》的相关规定,"数额巨大"是指20万元以上。
4.关于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是指社会危害性与以上三种情形相当的情节。例如,造成恶劣国际影响或者引起重大外交事件的,等等。【如您有法律问题需要咨询,请致电要永辉律师。要永辉律师执业十多年以来专注于刑事辩护,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可以为羁押在漯河市第二看守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律师会见、取保候审、无罪辩护、缓刑辩护、罪轻辩护、申诉控告、上诉再审等各类刑事辩护专业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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