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人

辽宁省海城市小甲村村民 李大明

来信日期

2025年12月19日

来信内容

尊敬的各级领导:

现就我村村委会主任梁培新在土地管理、组织建设、选举程序及群众工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如实反映如下,恳请调查核实。

一、土地管理方面

梁培新住宅东侧约8亩集体土地被擅自占用,其中部分林地、耕地被用于建房。梁培新二姐在村东北侧约4亩集体土地上建房,该地块未履行正常审批手续。

以上行为损害集体利益,村民意见较大。

二、组织建设方面

党员发展环节缺少公开推荐、民主评议、结果公示等程序,新党员名单多由梁培新直接确定,群众认可度不高。

三、选举程序方面

村民代表、群众代表产生过程未召开户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由梁培新直接指定,与《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民主推选”要求不符。 部分选票填写、唱票环节缺少监督,选举结果未能充分反映村民真实意愿。

四、群众工作方面

对提出不同意见的村民,梁培新及其家人曾向有关部门报案,并提起“2004年强占土地未交租金”等诉讼,被部分村民视为打击报复,影响村内和谐。

12月17日,我们持书面材料到市信访局,当面说明梁某未经过村民会议或户代表会议,直接指定村民代表、群众代表的情况。信访局当场将材料转交兴海管理区栾铁红,随后由组织部陈冲与我们座谈。会谈过程中,陈冲反复表示“表格齐全、程序合规”,却始终没有回应“代表并非村民自主推选”这一核心疑点,也未安排进村入户核实。诉求被“已签收”“已记录”等形式回复搁置,问题回到原点。在正规渠道得不到实质性回应的情况下,我们才决定把情况公之于众,实属无奈。

请上级部门对上述问题依法调查,出具书面结论。 如情况属实,请纠正土地占用行为,重新组织村民代表、群众代表的民主推选,并完善党员发展程序。保障反映问题村民的合法权益,避免发生不必要的纠纷。

此致

敬礼!

来信人:李大明

2025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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