勇敢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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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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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随手拍秋日落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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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致烟台第四巡察组的情况反映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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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海城市小甲村:消失的土地补偿款终发到农民手中,被提留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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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莱州王河非法采砂续:清淤谎言被戳,四嫌犯已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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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告烟台栖霞法院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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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小甲村土地款截留与撂荒问题:村民诉求与部门沟通的困境
    2025年3月28日,辽宁省鞍山海城市兴海管理区小甲村村民李大明再次发声,引发社会关注。他在文章《小甲村土地款截留事件追踪:村民诉求未果,问题依旧成谜》中,反映了小甲村土地款截留及村务不公开的问题。小甲村30多位村民联名发出呼声,强烈要求上级领导关注此事,依法公开村务账目,还小甲村老百姓一个公开透明的结论和一个满意的答复。 4月2日下午15点17分,村民代表李大明再次拨通了兴海管理区农村农经办尚主任的电话。按照之前的约定,尚主任曾承诺会对土地补偿款问题进行调查,并给村民们一个交代。通话中,尚主任表示,关于土地补偿款的来龙去脉已经查完了,找个时间和李大明通报一声。然而,当李大明提到土地撂荒问题时,尚主任却表示,具体是哪块土地他还不太清楚,而且这也不是农业农村办一个部门的事,他建议李大明等人去信访部门反映诉求。 李大明反复强调,土地补偿款的问题希望得到书面答复,这样不仅一目了然,也方便给其他村民解读。他还表示,关于撂荒土地的具体位置,可以带尚主任亲临现场调查,以便更好地解决问题。然而,尚主任则坚持让李大明等人走信访路线,通过信访登记后,让信访部门去协调土地征收、土地管理和农经办等各个部门,按照各自的业务分管范围来处理。 在这短短4分多钟的通话中,李大明坚持索要“书面答复”13次,但尚主任始终坚持口头说说就行,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这一事件不仅凸显了小甲村村民在土地补偿款去向不明和土地撂荒问题上的困境,也反映出村民与相关部门在沟通和解决问题方式上的分歧。
  • 海城市小甲村全体老百姓的呼声
    尊敬的各位领导: 我是李大明是一名退役军人,党员,汉族,辽宁海城市兴海管理区小甲村村民,身份证:210381198106256574,电话:13314126875。 一、从2024年11月份我在网络平台上反映一些关于老百姓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在2025年3月4日兴海管理区信访主任栾铁宏,兴海管理区主任尚明金,兴海管理区农业农经站站长找到我谈话,小甲村会计陈红找到我问话,尚明金主任要求我把网上发布的乱七八糟信件删除,我说你们都没有调查过怎么就说我发的是乱七八糟的东西呢?后来尚明金主任转变说法说给我们核实一下具体情况,在这段时间我曾多次前往兴海管理区尚主任讨要说法和调查的结论均无果,2025年3月26日星期三下午1点30分到2点40分我联系尚主任问一下事件的进展情况,但是电话一直属于无人接听的状态尚主任的办公室门也是紧锁,2025年3月27日上午9点30分我再次前往尚主任的办公室依旧找不到人,后来我多次打电话终于联系尚主任,我说土地增收了五年一直属于撂荒,这回尚主任又说土地的事情不归他管了,这明显的是推卸责任,还是拿群众放映的实际事情推来推去踢皮球,这种行为会严重损害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还会降低群众的信任感。 二、村上私自提留土地补偿款,华晋集团二期工程建设征收小甲村土地40多亩,每亩地5.4万元,发放征收款150万元,村里在没有开村民或村民代表大会的情况下,私自提留百分之二十也就是40万元,村里给农民只发放110万元,征收的这些土地是全村老百姓一亩地口粮田,刨去之前占地七分二剩余的二分八之内的,包括承包地,菜地,鸭场,牛场,果树地等,《根据土地管理法》土地补偿的分配方案需要经过村民或村民代表大会举手表决,举手表决超过半数才能通过决定,村里在没有这两种的形式决定下私自提留,简直是胆大妄为,拿法律当儿戏,钻法律的空子,《法》不能倾向某个人或某个集体,《法》是公平公正的,全体村民要求对提留的40万元款项的用途和去向账目公开公示。以上所述希望有关部门能够高度重视认真调查,还小甲村老百姓一个公开透明的结论和一个满意的答复。 此致 举报人:李大明 2025年3月28日
  • 莱州平里店镇西障郑家村水塘溺亡事件:管理失责与道德沦丧的反思
    在烟台莱州平里店镇西障郑家村,一件令人痛心的悲剧引发了村民们的强烈关注。本村的水塘在修建过程中,村主任郑炳新联合平里店镇乡村办主任张玉波,被指以“清淤”之名,行非法采砂之实。他们动用大型钩机等机械设备,对水塘进行深度挖掘,最终挖掘深度达八九米,直至地下水涌出。随后,修路时挖出的路面淤泥被随意堆放在水塘边,每逢下雨,这些淤泥便被雨水冲入水塘,进一步加剧了水塘的危险性。 由于挖掘机的深度破坏,原本计划修建成缓坡状的堤坝,最终被改造成竖井状。这种设计不仅违背了初衷,更埋下了巨大的安全隐患。2023年5月7日上午8时许,一名村民不幸落入水塘溺亡。据现场目击者描述,当时一根5米长的竿子都无法触及溺亡者,可见水塘之深,其危险程度令人咋舌。 更令人担忧的是,水塘周边的安全护栏因偷工减料,材质低劣,仅四五年时间便锈迹斑斑,甚至多处锈断,根本无法起到应有的防护作用。2025年2月26日,溺亡者家属将村委告上莱州市人民法院。庭审过程中,当庭展示的事发时监控录像清晰显示:死者走到所谓的“安全护栏”边,因护栏断裂,与之一同落入水中。 即便发生了如此严重的伤及人命的事件,相关管理者仍未引起重视。时至今日,水塘边的护栏依然残破不堪,多处仅用细铁丝缠绕,安全隐患触目惊心。 面对问题,本应积极解决,痛定思痛,知错能改才是村官应有的态度。然而,据村委党员透露,村主任郑炳新却公然叫嚣,称是村民郑某军多次信访、网上实名反映情况才导致村委被起诉。在村党员和村民代表会议上,郑主任甚至表示,如果有人来村里了解溺亡者的死亡原因,大家应该统一口径,一口咬定他是自己去钓鱼时淹死的。 法律的底线是道德。以清淤之名非法采砂、以权谋私在前,村民溺亡后恶语相向、漠视群众生命在后,事情败露后继续掩盖真相、罔顾事实于当前,甚至涉嫌教唆他人制造假证词——这样的道德底线,还能被称为村民的“父母官”吗?
  • 中亚国家与中国绿色交通走廊建设中的新能源汽车贡献

    2025-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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