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紫雅案昨天一审宣判了,梁某滢被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如果没啥意外情况,梁某滢就可以不死了。而王紫雅却永远的离开了最爱她的妈妈,永远的离开了她热爱的工作和生活。
某精神残疾人士发声说:梁某滢根本不是精神病!
梁某滢被判了死缓,不是死立执。
大家都知道,一说缓刑就意味着死不了了,如果两年内梁某滢一直遵纪守法,没有什么过错,这个死缓就会变成无期。她还是被认定的精神方面有问题,不知道会不会能因此早点出来。
王紫雅那么优秀,高中毕业就被保送到北京外国语大学,还作为公费交换生留学日本。回国后本来在北京有一份不错的工作,为了陪伴母亲回到成都。在她正想谈一场恋爱时,厄运不期而至。
在王紫雅的妈妈眼里,她的女儿没有任何过错,却被一个坏女儿伤害,杀人偿命,天经地义,只有梁某滢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才是告慰女儿的最好方式。
但是梁某滢被判的是死缓,她不能接受,昨天妈妈已经当庭表示了抗诉。
王紫雅妈妈的崩溃无法用语言表达,但是帽子叔叔的宣判也是有法可依的,那就是梁某滢患有精神疾病,丧失部分辨认和控制能力,是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在量刑时考虑了这一点。
那么,王紫雅妈妈接下来的路应该怎样走呢?
第一,死磕入户杀人的性质。
这不是普通的邻里纠纷,这是携带凶器,主动侵入他人住宅进行行凶。家是公民安全的最后堡垒,这种犯罪是对社会基本秩序的严重冲击,必须依法严惩。
王紫雅与梁某滢同住一个小区,但一个在9栋,一个在28栋,根本不认识,生活与工作上没有交集,也就谈不上个人恩怨,更谈不上什么老实人被欺负被言语讥讽之类的说法。
梁某滢主动去敲别人的门,人家不开门她就吐口水,保安让她走,她还蛮横无理的说,我站在这儿犯法吗?
王紫雅开门以后,仅仅说了一句:你再不走我就报J了,就引发了梁某滢的愤怒,继而拔刀相向,入室行凶。最后王紫雅倒在血泊中,梁某滢不慌不乱回到自己家。
一开始媒体在报道这件事的时候,一直是用“成都27岁女子家门口遇害”这样的标题。王紫雅妈妈的律师一再强调:不要再说家门口遇害,是家里遇害,王紫雅是在自己的家里被害的,家门口和家里两个性质完全不一样。
王紫雅在自己家里惨遭不测,这是任何人都不能接受的,所以律师建议死磕这一点。
第二,谢博士建议聘请专家辅助,正面质疑精神病的鉴定结论。在二审中申请有资历的精神专家出庭,针对那份有争议的司法鉴定报告,从专业的角度进行刨根问底,揭露其中的逻辑漏洞和依据不足之处,从根本上动摇精神病这一定性的证明力。
梁某滢在事发前根本没有就医记录,也没有精神病证明,事发后只用2个半小时就拿到了证明,在法庭上,那个作为证人不听的医生根本没有亲自面对面参与对梁某滢的考察,就在鉴定书上签了字。而臧律师说过,他们团队几个人去北京专业医院,自称精神病,要求开证明,但医生说要住院考察至少半个月才能开具。
这就是那份肯定的逻辑漏洞。
第三个死磕梁某滢没有悔罪态度这一点。
谢博士说:要紧盯梁某滢的悔罪态度,时至今日她毫无悔意,甚至试图污名化受害者为自己开拓。悔罪态度是量刑,尤其是适用死刑的重要考量,一个毫无愧疚拒不认罪的人,人身的危险性和主观性不言而喻。这样的一个人是不是要继续留在这个世界上,建议二审法庭好好考量。
梁某滢置别人于死地,在法庭上毫无愧疚之心,反而觉得自己很委屈,她觉得是王紫雅害了她,害得她一年半不能与父母见面,不能回家,没有自由。她认为自己的所作所为是在正当防卫,没有一丁点错。
害死了别人,还觉得自己理直气壮,这样的人,真该考虑一下她有没有留在世上的必要,让他留在世上,会不会有下一个受害者呢?让她留在世上,会不会有下一个受害者呢?
梁某滢被判死缓以后,有位自称有精神病的博主瑞儿发视频说:我是精神病,我给成都子雅妈妈发声,不要把不善良违法分子和我们精神病相提并论,影响我们就业前途,我们精神病有自控力,能打工,能挣钱,我们不杀人,善良人懂法守规矩。
这位博主说她从15岁发病,医院病例保存了15年的住院记录,有了医院的病例才能拿到精神残疾人证。
有人问:你有这个证,是不是有免死金牌了?
她回答:我不会莎人,精神病是有自控力的。
有人问:办这个证用了多长时间?两个半小时能拿到吗?她回答:拿不到,必须发病时去看医生住院才能拿。
这位博主还说:真正的精神病不吃药可能会脑子不理智不清楚,但不会莎别人,妄想被害也不会莎人,有自控力。
那位博主还说梁不配做精神病,不要把不法分子和我们精神病人相提并论。
这位博主还原因出面帮王紫雅的妈妈。
有律师的努力,有精神残疾人的发声,有王紫雅妈妈的决心,梁某滢会不会改判呢?下一步真的很难说。
惩恶扬善是法律的基本,希望不放过一个坏人,不冤枉一个好人。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