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事儿得从一个人说起,唐太宗李世民

不过,在他之前,还有个垫背的,他表叔,隋炀帝杨广。

大业八年,也就是公元612年,杨广领着号称百万的大军,浩浩荡荡地杀向东北的高句丽

那场面,旗子一展开,能把太阳都给遮住;人喊马嘶,几百里地外都能听见动静。

杨广坐在他那金碧辉煌的龙舟上,心里琢磨的,是怎么把秦皇汉武都给比下去,建一个前无古人的大功业。

可辽东那地方,邪性得很。

老天爷不给面子,不是下暴雪就是下大雨,路烂得跟一锅粥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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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朝的兵,个顶个都是中原的好汉,可到了那儿,水土不服,加上后勤跟不上,饿死、病死的,比战死的还多。

最惨的一仗,在萨水边上。

三十多万人的队伍,被高句丽人一顿猛捶,活着跑回来的,不到三千人。

仗打输了,也就罢了。

可高句丽人接下来干的事,才叫真正的扎心。

他们把隋朝士兵的尸骨,成千上万地收拢起来,混上泥土,在边境上堆成了一座巨大无比的“京观”。

这玩意儿,说白了就是用敌人的骨头堆起来的炫耀战功的土堆,一座白骨堆成的纪念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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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玩意儿直愣愣地戳在那儿,绵延十几里地,像一个巨大的、无声的嘲讽,天天对着中原方向。

对于讲究“入土为安”、“魂归故里”的中原人来说,这比战场上死了还难受。

几十万的兄弟爷们,就这么被扔在异国他乡,连个坟头都没有,还被敌人当成战利品展览。

这口恶气,堵在胸口,上不去也下不来。

杨广自己最后落得个国破人亡的下场,可他留下的这笔烂账,这口恶气,还有那座白骨京观,全都甩给了接盘的李家。

时间一晃,到了贞观五年,公元631年。

这时候的李世民,已经不是当年在玄武门赌命的秦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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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已经是大唐的皇帝,把曾经不可一世的东突厥按在地上摩擦,四方番邦都上赶着给他戴高帽,尊称他为“天可汗”。

按理说,他该志得意满,享受太平盛世了。

可他心里,始终有根刺,就是东北方向那座白花花的骨头山。

只要那玩意儿还在一天,大唐的荣耀就总像缺了一块。

他觉得,前朝的兵,也是华夏的兵。

他们回不了家,这事儿,他这个后继的皇帝得管。

于是,李世民干了一件让所有人都没想到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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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没派兵,而是派了一拨文官,带着香烛祭品,客客气气地去找高句丽人,说我想把我这边的兄弟们的尸骨收回来。

高句丽那边一看,天可汗都发话了,也不好太驳面子,就答应了。

唐朝的官员们到了辽东,看着那座和泥土、野草混在一起的白骨京观,心里也是五味杂陈。

他们雇了人,小心翼翼地把骸骨一根根挖出来,擦干净,用棺木装好。

还请了和尚道士,在原地做了好几天的法事,超度这些飘荡了二十多年的亡魂。

然后,一船一船地,把这些棺木运回了中原,隆重下葬。

这件事,动静闹得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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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世民等于是花钱花力,给前朝的死人办后事。

他用这种方式告诉天下所有人,也告诉高句丽:只要是我华夏的子孙,不管死在哪,都得给我回家。

前朝皇帝没办成的事,我来办;前朝丢掉的脸,我来捡。

你们高句丽用野蛮的法子炫耀,我用文明的法子收场,这就是大隋和大唐的区别。

他以为,这场跨越朝代的安魂曲,能给那段屈辱的历史画上个句号。

他觉得自己的姿态已经做足了,既显了仁义,又显了国力。

可他还是把事情想简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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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过了十几年,到了贞观十九年,公元645年。

高句丽那边出了个狠人,叫渊盖苏文,把国王给宰了,自己当了老大,还越来越不把大唐放在眼里,时不时就到边境上搞点小动作。

李世民忍无可忍,决定亲自带兵,去彻底解决这个麻烦。

唐军出征,那叫一个势如破竹。

李世民自己就是马上皇帝,指挥打仗是老本行。

大军一路推进,连克好几座重镇。

军中上下,士气高昂,都觉得这次能一劳永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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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有一天早上,晨雾还没散干净,李世民骑着马,巡视一处刚刚攻占的战场。

马蹄踩在泥地里,溅起的泥点子带着血腥味。

他低头一看,瞳孔猛地一缩。

泥地里,散落着一些没来得及掩埋的白骨,看样子有些年头了。

他心里咯噔一下,立马叫来当地的降将一问,果然,这些还是当年隋朝兵士的遗骸。

那一瞬间,李世民什么都明白了。

他十三年前搞的那个“收尸”仪式,在高句丽人眼里,可能就是个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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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前脚把那座大的京观拆了,我后脚照样把你们人的骨头扔得满地都是。

那种从骨子里透出来的轻蔑和不在乎,根本不是一场仪式就能改变的。

他以为的文明感化,在对方看来,或许只是软弱可欺。

那份埋藏在心底深处,属于整个中原王朝的耻辱感,在这一刻被彻底引爆了。

他眼里的温和与悲悯瞬间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一种被怒火烧得发红的冰冷。

他猛地勒住缰绳,转过头,对着身边的李勣、长孙无忌这些大将,几乎是一个字一个字地挤出了那道命令:“传我旨意,此地周围,所过之处,尽数焚毁,鸡犬不留!”

这道命令,跟后来史书上修饰的“方圆十里,寸草不留”意思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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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不再是文明的对话,而是最直接、最原始的力量宣告。

你不是喜欢用尸骨来羞辱我们吗?

那好,我就让你这片土地上连根草、一间能住人的房子都找不到。

我让你连炫耀的资本,甚至生存的基础,都彻底给你毁掉。

唐军的执行力是可怕的。

命令一下,大火就烧了起来。

村庄、田地、粮仓,一切能烧的东西,全都化为焦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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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句丽人赖以为生的根基,在几天之内就变成了一片黑色的死地。

但这还不是故事的全部。

李世民在下达这道冷酷命令的同时,又补充了一道严令:禁止士卒随意掳掠和伤害已经投降的平民。

他的目标非常明确,是摧毁高句丽的战争潜力和国家意志,而不是搞无差别的大屠杀。

这两种看似矛盾的命令,恰恰体现了李世民的可怕之处。

他既能用雷霆手段进行彻底的毁灭,又能用理性的规矩来控制毁灭的边界。

每打下一座城,烧完该烧的,立马就有官员跟进,清点户籍,安抚百姓,建立新的统治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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毁灭只是过程,建立一个属于大唐的新秩序,才是他的最终目的。

这一趟亲征,李世民虽然在最后的安市城下吃了瘪,没能一战灭国。

但他的焦土政策,已经把高句丽北部的战争潜力打残,更重要的是,把一种深入骨髓的恐惧,打进了高句丽人的心里。

火焰最终在辽东的土地上熄灭了,但安市城的城墙依旧坚固。

那位亲手点燃大火的天可汗,最终还是在坚城之下,无可奈何地掉转了马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