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车速慢、体积小,是典型的“肉包铁”,并不具备在高、快速路上行驶的安全条件。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违反规定闯禁行,在快速路、隧道内行驶、穿行,不仅影响通行秩序和效率,还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2022年6月27日7时许,上海青浦区崧泽高架南侧G15沈海高速路段处,一辆电动自行车在高架道路上由东向西逆向骑行,与高速行驶的机动车对向擦肩而过,险象环生。最终,一辆白色小轿车避让不及,与电动自行车相撞,造成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姚某受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发生后,公安交警部门立即展开调查,结合道路监控以及途经车辆的行车记录仪,确定电动自行车骑车人姚某存在违反禁令标志驶入高架道路、逆向行驶、超速这3项交通违法行为,白色小轿车驾驶人张某不存在交通违法行为。

“白色小轿车发现突然出现的电动自行车其实就一两秒的时间,根本来不及反应,虽然驾驶人也立即踩了刹车,但还是撞了上去”,事故承办民警表示。据此,警方作出了这起事故的责任认定:电动自行车骑车人承担这起事故的全部责任,小轿车驾驶人不承担事故责任。

快速路,隧道等区域

车流大、速度快

非机动车闯入这些禁行路段

不仅危及自身安全

轻则受伤,重则殒命

还有可能引发连环事故

危险行为图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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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驶入快车道,引发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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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在高速路逆行,连人带车被撞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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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违规开上快速路,车辆突然撞上护栏,两人摔倒在地。

在此提醒广大电动自行车驾驶人

违法闯入快速路、隧道等路段

非常危险

一旦发生事故后果惨痛!

日常骑行要看清楚道路指示标志

以免误入将自己置身险地

来源:广东交警、上海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