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祐二年(1057年)正月,苏轼参加了由欧阳修担任主考官的省试(省试:唐宋时期由尚书省礼部主持的中央一级科举考试,类似于今天的全国高考),其作品《刑赏忠厚之至论》被欧阳修称赞有“孟轲之风”,本拟把该文定为第一名,由于猜想此文可能是其门生曾巩所写,出于避嫌,忍痛将其降为第二。

当年三月,苏轼又参加了由宋仁宗亲自主持的殿试,成绩位列乙科,被赐进士出身。虽然殿试排名苏轼并非状元,但其与弟弟苏辙的策论依然深深打动了宋仁宗,看完二人试卷仁宗忙不迭回到后宫对曹皇后说:“朕今日为子孙得两宰相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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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同时打动文坛领袖与皇帝,足见刚刚崭露头角的苏轼文章才华之高。

时光流转,科举制度到明清时期发生重大转变,八股文成了科考的核心文体,也因此出现了一种截然不同的评价声音,偏有老学究认为苏轼文章写得不好,理由是“不合八股规范”。

清朝老学究的说法并非全无道理。若以明清八股文标准衡量,苏轼那篇曾高居省试第二的《刑赏忠厚之至论》的确算不上一篇合格的八股文,更遑论优秀。

今天说说八股文。

什么是八股文?为什么现代人一说到八股文就会不由自主地联想到“僵化”“扼杀人才”这类字眼?

所谓“八股文”,乃明清科举考试的专用文体,因文章分为破题、承题、起讲、入手、起股、中股、后股、束股八部分而得名。除此之外,八股文在内容上要求必须以儒家“四书五经”为依据,代圣贤立言,不得有个人见解;句式、字数亦有严格限定。

破题,即开篇用两句话点明题目要义,但不可直接引用题字,需简洁点出主旨,为文章总起;

承题,即承接破题之意,通常用三四句话进一步阐明题意;

起讲,即开始代圣人立言,阐述题目的核心道理;

入手,即正式议论之前用一两句话引出下文;

起股,即正式进入议论段落,到这个时候,文章才开始表达一点作者自己对圣言的理解;

中股,属于全篇核心段落,内容要深刻阐发题旨,是全文的议论重心。

后股与束股,即承接中股的论点进一步补充论述,并对全文论述进行收束总结,以做到首尾呼应。

八股文的结构,就像一个两头尖、中间鼓的纺锭。

如何评价八股文呢?所谓“存在即合理”,八股文存在了400多年,自有其存在的道理。积极的一面:使科举考试的评判标准具有可操作性,一定程度上保障了考试的公平性,同时训练了士子们的逻辑思辨与文字驾驭能力;消极的一面:内容和形式均过于僵化,严重束缚了士子的独立思考能力,以此选拔的官员多不具备经世致用才干。

为什么明朝科举要推行八股文体呢?除固定文体格式及答题规范能减少阅卷官的主观判断偏差之外,更重要的一点是出于统一士子思想,八股文限定以程朱理学对“四书五经”的注解为标准答案,杜绝异端思想的传播,以此实现读书人思想同质化,对政权稳固有利。

其实,八股文在“议论说理”功能上与今天我们常说的议论文有相似之处,只是它对文章格式的规范过于严苛且不得突破。“破题、承题、起讲、入手、起股、中股、后股、束股”八股,其实可以归结为“起、承、转、合”,这不正是中学语文老师一再给我们强调的吗?八股文一个非常重要的价值,就是它对读书人逻辑思辨与文字驾驭能力的专业训练,你发现没有:明清的官员,且不说他能力及政绩如何,都能写一手比较像样的文章却是事实,而这正得益于八股文的严格训练;今天,不少官员写不出一篇完整的文章,正是因为缺乏这样的训练。

八股文的问题主要出在内容上,必须以儒家“四书五经”为依据,必须鹦鹉学舌一样地阐释古代圣贤的言论,完全不许发挥个人独立见解,这才是八股文最为后世所诟病的。

所有的文章诗词都有一个形式与内容关系的问题,形式要有,但形式不能大于内容,更不能伤害内容,我们对八股文的着眼点不能只盯着形式不放。比如,律诗就有严格的要求,句数固定、押韵规范、平仄协调、对仗工整,否则不成其为律诗。宋词也一样,为什么会有词牌名?词牌名就是用来限定句数、字数、平仄、押韵、对仗及句式节奏的,每个词牌都对应一套固定的格律模板,不同词牌的句数、每句字数都有明确规定,不能随意增减,比如《如梦令》33字、7句,《沁园春》114字、14句,《卜算子》上下阕各22字、4句,等等。如果不遵守这些规则,就不是宋词。

所以,我们不能一棒子打死八股文,就像不能因为有人拿刀杀了人就禁刀一样。

比如,就有人用八股文体写出了像样的文章,明万历二十六年殿试状元赵秉忠的《问帝王之政与帝王之心》,全卷2460字,以“实政+实心”立论,结构严谨、切中时务,堪称八股文范文。明正德六年状元杨慎的《殿试对策》,熔仁政、实效、权变于一炉,纵论文武兵农制度演变,兼具理论深度与现实观照。清光绪二十九年状元张謇的《殿试对策》,聚焦国计民生与实业救国,既符合传统义理又有近代视野。

再想想,我们今天的高考命题作文是可以天马行空随便写的吗?也不是,所以完全否定八股文是不对的。

重新回到文章标题,《刑赏忠厚之至论》无论文章的思想深度、逻辑严谨性与文辞功底,都堪称宋代科举策论的典范,其治国施政应秉持“忠厚”原则,刑罚要力求宽缓、赏罚要注重仁德,以仁爱之心对待百姓的核心论点,可谓切中治国要义,引经据典与说理思辨结合得非常好。但是,若以八股文的标准评判此文,则完全不符合要求。

首先,该文无八股对仗结构,全文为自由的论说文体例,没有破题、承题的固定开篇,更无起股、中股等对仗段落的硬性安排,行文随论点自然铺展。

其次,命题与义理不拘泥,文章虽援引经义,却不局限于“四书五经”单一文本,还融合了《尚书》《诗经》《春秋》等多经典内容,且立论基于苏轼对“忠厚治国”的独立思考,并非照搬程朱注解。

第三,文风兼具才情与思想,文中“皋陶曰杀之三,尧曰宥之三”的表述,是苏轼为佐证观点的虚构,这种跳出经典注疏的写法,在八股文体中是绝不可出现的。

所以,假如苏轼起死回生参加明清科考,估计第一轮就得淘汰出局,并永无出头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