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靖江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

发布了三则处罚公示

涉及靖江两家村委会

一家建筑企业

2025年四季度行政处罚结案公示信息

被处罚单位:江苏江阴-靖江工业园区四圩村村民委员会

处罚案由:未经批准、违法占地建设道路

处罚内容:1、责令江苏江阴-靖江工业园区四圩村村民委员会在接到本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将违法占用的677平方米土地退还给江苏江阴-靖江工业园区四圩村8组;2、没收江苏江阴-靖江工业园区四圩村村民委员会在违法占用的符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677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3、并处违法占用的313平方米耕地每平方米400元的罚款,计人民币125200元;处违法占用的364平方米其他草地每平方米200元的罚款,计人民币72800元;以上罚款金额合计人民币198000元。

处罚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一款、《江苏省常用土地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泰州市土地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第二款”。

结案时间:2025年12月16日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2025年四季度行政处罚结案公示信息

被处罚单位:靖江市生祠镇三河村村民委员会

处罚案由:未经批准、违法占地建设停车场

处罚内容:1、责令靖江市生祠镇三河村村民委员会在接到本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将违法占用的4655平方米土地退还给靖江市生祠镇三河村25组;2、没收靖江市生祠镇三河村村民委员会在违法占用的符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4655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3、并处违法占用的4624平方米耕地每平方米400元的罚款,计人民币1849600元;处违法占用的31平方米其他农用地每平方米200元的罚款,计人民币6200元;以上罚款金额合计人民币1855800元。

处罚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一款、《江苏省常用土地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泰州市土地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第二款”。

结案时间:2025年12月16日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2025年四季度行政处罚结案公示信息

被处罚单位:江苏昭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处罚案由:未经批准、违法占地建设车间

处罚内容:1、责令江苏昭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接到本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将违法占用的1406平方米土地退还给靖江市斜桥镇新木村顾东组;2、没收江苏昭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非法占用的符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242平方米农用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3、并处违法占用的87平方米其他农用地每平方米200元的罚款,计人民币17400元;处违法占用的31平方米其他林地每平方米200元的罚款,计人民币6200元;处违法占用的124平方米耕地每平方米400元的罚款,计人民币49600元;处违法占用的1119平方米建设用地每平方米100元的罚款,计人民币111900元;处违法占用的45平方米未利用地每平方米100元的罚款,计人民币4500元;以上罚款金额合计人民币189600元。

处罚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一款、《江苏省常用土地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泰州市土地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第二款”。

结案时间:2025年12月16日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文章来源:靖江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

▍版权属原作者,部分内容、图文来自网络,如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我们。

来都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