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纸停电通知背后,是业委会与物业长达十年的拉锯战,也是用整座小区的正常运转为赌注的危险博弈。
“小区快被拉闸限电了!”12月15日,广东湛江南亚郦郦都小区因欠缴公共电费42万余元,收到了供电局的停电通知。这张写在纸上的警告,瞬间让5031户居民陷入了可能无电梯可用、无公共照明的困境。
经过物业公司与政府部门协商,停电日期从原定的12月18日宽限至12月23日。但危机并未解除——这场欠费风波背后的真正推手,竟是业委会公开呼吁业主拒交物业费的“斗争策略”。
湛江麻章供电所的通知写得明确:截至12月15日,南亚郦郦都小区公共设施用电欠费已达425,992.72元。这意味着小区电梯、楼道照明、水泵等维系日常运转的设备即将失去动力。
供电局给予了三天的宽限,条件是物业公司必须先缴纳10月份的部分电费16万余元。但剩下的26万多元,依然像一把达摩克利斯之剑悬在小区上空。
这场危机并非突如其来。自今年2月起,南亚郦郦都的物业费收缴率从往常的95%骤降至33.4%。换句话说,每100户业主中,只有约33户缴纳了物业费。
这一数据暴跌的时间点,与业委会升级“斗争手段”的时间完全吻合。业委会公开呼吁业主“暂缓缴费”,试图通过“断其粮草”迫使荣万家物业主动退出。
业委会的呼吁书充满了战斗气息:“不要被荣万家的宣传话术所蒙蔽”、“绝对不要缴纳2025年或任何未来的物业费”、“形成最强大的民间力量”。
甚至有业主在群里鼓动:“团结一心,捂紧钱袋,不交一分。享受免费服务,如敢停电,立马叫他滚出小区。”
这种将公共服务作为博弈筹码的做法,本质上是一场豪赌。业委会的逻辑很简单:物业公司收不到钱,自然会妥协。但他们忽略了一个重要事实——物业公司并非唯一的受损方。
公共电费欠缴的直接后果是小区停电,电梯停运、供水中断,这些都将直接影响每一位业主的日常生活。而物业费是维护小区正常运转的资金来源,包括保洁、保安、公共设施维护等。
根据我国《物业管理条例》,业主有按时缴纳物业费的义务。业委会煽动大规模拒交物业费,已经超出了正常维权的范畴。
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是服务合同关系。如果业主对服务不满意,可以通过业委会进行协商,甚至通过业主大会决议解聘物业公司。但所有这些,都应当在法律框架内进行。
业委会声称“业主不交物业费有法可依”,但实际上,只有在物业公司未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情况下,业主才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而即便是这种情况,也需要通过法律程序确认,而非自行判断。
更值得警惕的是,业委会在呼吁中强调“信任业委会”、“团结一致”,却未向业主充分说明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根据相关司法解释,无正当理由拒交物业费,业主可能面临滞纳金甚至被起诉的风险。
表面上看,业委会似乎“拿捏”住了物业公司的软肋。物业费收缴率暴跌,物业公司确实面临巨大的资金压力。但这种胜利,实则脆弱且代价巨大。
业委会的呼吁利用了人性的弱点——“占便宜”心理和“法不责众”的侥幸。正如呼吁书中直白所说:“享受免费服务”。但这种短期利益的诱惑背后,是长期家园价值的损害。
一个正常运转的小区需要稳定的资金支持。当物业费收缴率过低,物业公司很可能削减服务人员、降低维护标准,最终导致小区环境恶化、房产贬值。
这不禁让人想起一句老话:“杀敌一千,自损八百”。物业公司可能确实受损,但业主的损失同样真实——家园品质下降,生活不便,甚至房产价值缩水。
真正“得民心”的业委会,不会选择这种极端的对抗方式。他们明白,物业公司与业主本是“共生共荣”的关系,一方的胜利不应以另一方的毁灭为代价。
成熟的小区治理,应当建立在规则之上。如果对物业公司不满,完全可以通过合法途径解决:收集证据、依法交涉、必要时通过业主大会更换物业公司。
破坏规则易,重建秩序难。一旦小区陷入无政府状态,恢复秩序将需要付出更大代价。
南亚郦郦都的停电危机,给所有小区提了个醒:维权必须有度,抗争必须合法。任何时候,都不能以牺牲公共利益为代价进行博弈。
随着12月23日最后期限的临近,南亚郦郦都的业主们正在忐忑等待。停电与否,不仅关乎眼前的生活便利,更关乎长期的家园价值。
真正理智的维权,不应是“赶走坏的”,而应是“迎来好的”。在法治框架内寻求解决方案,才能实现业主权益与小区和谐的双赢。毕竟,家园不是赌场,我们的生活不应当成为任何人的筹码。
部分数据来源:木头弟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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