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城区、天衢新区城镇居民水价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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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德州市发改委发布通知,自明年1月1日起,德城区、天衢新区实施新的城镇供水价格标准。
为充分发挥价格杠杆调节作用,促进水资源节约利用,此次调整中,居民第一阶梯基本水价保持不变,将分档级差比例调整为1:2:4,即第一阶梯仍为1.7元/立方米,第二阶梯3.4元/立方米,第三阶梯6.8元/立方米,水资源税、污水处理费标准不变,居民到户综合水价相应调整。与现行标准相比,新标准的第二阶梯水价上涨0.85元/立方米,第三阶梯水价上涨1.7元/立方米。其他有关事项仍按现行城市供水价格标准执行。
德城区、天衢新区城镇供水价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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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德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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