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徐某平绝对没故意搞走《江南春》
南京博物院已故“前院长”总共有4位,其中2位是在绝望中自杀,分别是姚迁和曾昭燏。
而最近被拍卖的仇英《江南春》图,“两次被鉴定为假画”的时间,都在曾昭燏担任院长期间:第一次是1961年,第二次是1964年6月。
最近有一个谣言,说有人为了获得南京博物院的文物--包括仇英的作品《江南春》,故意安排人把真画鉴定成假画,然后安排文物商店卖掉,自己再悄悄地买走。
还有人怀疑:签字同意把这件文物划拨到文物商店去卖掉的前院长徐某平,是参与者。
我坚定地认为这是谣言,而且我可以证明。理由如下:
1.《江南春》被第一次鉴定为假画是1961年,直到十二年后的1973年,徐某平才被调到南京博物院工作,负责库房管理,他根本没有“故意搞假鉴定”的时间。
2. 徐某某签字同意把包括《江南春》在内的1259件赝品划转给江苏省文物商店的时间是1995年5月,而直到2年后的1997年6月,这批赝品才获得上级审批通过,并被“省文物商店正式全部运走”:
有人说,那是因为审批效率低,等了2年很正常(其实也不正常,但不是本文重点)。
那么,省文物商店运走《江南春》以后、挂出来卖掉,这事总不需要再次审批2年了吧?但这件《江南春》被“顾客”买走的时间,是距离徐某平签字同意划拨给省文物商店整整6年、距离文物商店运走赝品整整4年后的2001年:
换成你来操作这个事情,你会在文物商店马上买走,还是再等4年才去买?
所以,关于徐某平的谣言证伪完毕。
02 庞家也不能怪曾昭燏
包括马未都在内的一些网友,支持“博物院鉴定出赝品后,无必须通知甚至应该退还给捐赠人后代”。
院当时并没有通知捐赠人,所以时任院长曾昭燏“有错”。
这个观点没有考虑到时代背景:
1964年6月,正处于“四清运动”期间,中国社会到处在“整人,还曾有过《整人顺口溜》:
“闻道人须整,而今尽整人;有人皆可整,不整不成人;
整自由他整,人还是我人;请看整人者,人亦整其人。”
当时的院长曾昭燏,距离彻底崩溃、彻底绝望只有半年。
而她从中山陵景区原名“阵亡将士纪念塔”的灵谷塔上跳下来以后,才过了2年,就有南京博物院的斗争积极分子带队跑到她的墓地,要“掘墓扬骨”。
幸亏突降大雨,风吹墓地,这群人难忍风雨,只能草草砸烂墓碑而去。
在这样的年代,我们还能追究南京博物院的前院长,为什么没有把鉴定为赝品的文物退还给捐赠人?
03 庞家也不能全怪徐老先生
南京博物院前院长姚迁为了追讨老干部借走的文物,得罪了人,遭人陷害攻击。
在前任曾昭燏自尽二十年后的1984年,《光明日报》连发3篇文章,指责姚迁“个人主义恶性膨胀,凭借权势不择手段,把单位科研人员作为名利的摇钱树......”,姚迁一气之下,以死明志,也选择了在家中自缢。
事后工作组平反:所谓“姚迁侵占同事科研成果”,事实是南博某位工作人员为了提高论文通过率,未经姚迁同意,擅自加上姚的名字。
而在姚迁自缢那天的白天,后来担任院长的徐某某,亲手转交了文史专家冯其庸的一封信给他,还亲眼看到姚迁“读后泪如雨下,连连说“来不及了,来不及了!湖平同志没有听明白他的意思,以为他说的是整他的人们......”
徐某某以为姚迁死之前哭着说的“整他的人们”,就是姚迁得罪的利益群体。
有权力让《光明日报》连续两天发布诬陷姚迁的文章的人,是什么人?
肯定还有人知道,80多岁的老人徐先生也知道,就算他当时不知道,后来他也肯定知道,因为:
姚迁走了以后,第二年他就升任副院长了,在十六年的副院长生涯中,后6年是主持工作的常务副院长,最后又升任院长干了5年。
他当一把手的11年间,那些找姚迁借文物老干部们归还了给南博了吗?
老干部们会因为姚迁的死而收手吗?
不清楚。
但有些新干部,却冒出来了。
据新华网报道,原南京市的落马干部、曾任苏州领导的杨某泽,曾直接拿走博物馆的藏品:
而他在苏州当市长的2001-2004年,有一位副市长姜某杰,让儿子开拍卖行,通过文物拍卖,来“洗”贪污来的钱:
坦白讲,换成我来当南京博物院的院长,如果碰到杨某泽这样的新干部,或者姚迁得罪的老干部,我也不知道要怎么办。
所以,文物不见了,我们不能全怪前院长。
04 也不能全怪干部
干部也是人,是人就有欲望,有权力的人犯法当然有错,但某个岗位上的不同干部都犯法,那就不单单是犯法者个人的问题了。
就拿“用赝品掉包换走文物”的案件来说,这种事情屡屡发生。
前广州美术学院图书馆馆长萧元,利用职务之便,在十年时间里,掉包、贪污馆内包括著名画家张大千、齐白石等名家的画作143件,价值上亿元。
起初,他偶然发现馆藏的作品有赝品,然后发现学院的老师们“更熟悉岭南画派的作品,不那么熟悉张大千、齐白石等大写意派的作品,而他自己恰恰很擅长临摹写意派的作品”。
于是,他就花几万块钱在网上买了明朝时期的宣纸,临摹后把真迹掉包。
最最关键的是:他有图书馆里书画库房三道门的钥匙。
其他人来借这些文物,需要三位分别持有一道门钥匙的工作人员同时到场,而他作为馆长,一个人就有三道门的钥匙。
像这样的“文物掉包”案件还有很多,有兴趣的读者刻意搜一下。
这不完全是个人品行的问题,也有管理制度的问题。
公家的东西,需要强有力的公权力来监管,否则就可能陷入“公地悲剧”。
比如现在深圳的治安水平,比起20年前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当年我来深圳工作前,在天涯论坛搜了一下来深圳注意事项,就发现了许多“来深圳如何防范抢夺偷” 的几十个攻略。
当时的深圳治安状况很差,小偷在公交车上偷钱包、抢手机、抢项链,甚至飞车党抢包、爬墙入室抢劫和杀人的事情都屡见不鲜。
但是,后来的天网工程,布下了密密麻麻的监控摄像头,警察破案容易了很多,从此治安就好了起来。
所以,这次《江南春》文物流失的事情,只是追责南京博物院的责任,并不够。
完善管理制度,增加权力的约束、限制,提高违法犯罪的代价,才是避免再犯同样事情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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