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罪司法观点77,重复报销医疗费用的认定为诈骗罪。
1、刘治普诈骗案,最高人民法院惩处医保骗保案例之七。
2、被告人刘治普,男,57岁,安徽省阜阳市临泉县。
3、刘治普2014年至2016年因患肝病分别入住上海医院和安徽医院,其住院所花医疗费用均通过临泉县城乡基本医疗保险中心进行了报补。刘治普明知自己的医疗费全部报补的情况下,仍采用伪造医疗收费票据的方式,先后6次将自己的医疗费用通过重复报销的方式向临泉县医疗保险中心申请报补,骗取医疗保险金9.9万。案发后,刘治普的家属全额退赃,刘治普自首。
4、临泉县法院判决刘治普诈骗罪2年,缓刑3年,罚金1万。
5、司法观点,刘治普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医疗保险金,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刘治普自首且家属全额退赃,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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