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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讯 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清远监管分局公布行政处罚信息,广东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州农商行”)因在信贷业务中严重违背审慎经营规则,被处以 75 万元罚款。

同时,7 名相关责任人分别受到终身禁业、限期禁业及警告等严厉处罚,彰显监管部门对银行业违规经营行为的“零容忍”态度。

核心要点

  • 处罚对象:广东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郑文、周建勇、罗江辉等 7 名相关责任人。
  • 违规事由:连州农商行信贷业务中严重违背审慎经营规则,相关责任人对该违规行为负有对应责任。
  • 处罚结果:
  • 一是对连州农商行处以 75 万元罚款;
  • 二是对郑文采取终身取消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措施,且终身禁止进入银行业;
  • 三是对周建勇取消 10 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同时 10 年内禁止进入银行业,并予以警告;
  • 四是对罗江辉、黄江辉、吴加红、罗元辉、黎斌、赵来根 6 人予以警告。
  • 处罚主体: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清远监管分局

此次处罚是监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相关规定作出,实行“双罚制”,既追究机构的违规责任,也严肃追责相关失职人员,强化对银行业经营行为的全链条监管。

合规提示

  • 强化风控管理:农村中小金融机构需聚焦信贷业务全流程,严格落实贷前调查、贷中审查、贷后管理等关键环节要求,杜绝形式化审核,切实守住资产质量底线,避免因违规经营引发金融风险。
  • 压实主体责任:银行业机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关键岗位人员是风险防控的核心主体,需切实增强合规意识,敬畏监管规则,依法依规履职。本案中终身禁业、限期禁业的处罚结果,充分体现了监管对重大失职行为的严厉态度,为全行业从业者敲响警钟。
  • 完善内控问责:中小银行应进一步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各岗位责任边界,构建全覆盖、全流程的问责机制,避免出现责任悬空、集体违规等问题,筑牢合规经营的制度防线。
  • 落实整改要求:连州农商行及相关机构应以此为戒,尽快开展全面整改,排查信贷业务漏洞,加强全员合规教育,持续提升风险防控能力;其他农村金融机构也需主动自查自纠,强化合规建设,共同维护银行业金融市场的稳定有序。

监管部门表示,将持续强化对农村金融机构的监管力度,压实机构风险防控主体责任,严厉打击各类违规经营行为,推动农村金融行业高质量发展,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供坚实的金融保障。

(信息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清远监管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