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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日,

记者从咸宁市生态环境局获悉,

我市已出台老旧车辆与机械淘汰

更新补贴方案,

最高补贴额度达28万元,

以财政激励推动高排放设备提前淘汰。

根据《方案》,自2024年12月至2025年12月期间,对提前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非营运中重型柴油货车的个人或单位,将根据车型及使用年限给予1万元至4.5万元不等的报废补贴;若同步更新为新能源货车,还可额外申领3.5万元至9.5万元的更新补贴。针对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的叉车、挖掘机等非道路移动机械,报废可获0.6万元至5.7万元补贴;若更新为纯电动机械,最高可再获得23万元更新补贴。两类补贴可叠加申领,累计补贴最高可达28万元,具体以政策核定上限为准。

政策明确,申请补贴的车辆或机械须于2025年11月1日前在本市登记,所有人为个人、个体工商户或企业,且信用良好,无生态环境失信记录。报废与更新须在政策实施期内完成,补贴申请截止日期为2026年12月31日。本次补贴资金实行“总额控制、用完即止”,额度发完即不再受理。

据悉,该政策由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公安、交通、商务等部门共同实施,旨在推进运输结构绿色转型,降低老旧车主与机主的更新成本,促进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来源:香城都市报 记者:陈志茹 通讯员:明聪

一审/编辑:吕希

二审:石丽丽

三审:洪伟

监制:朱封金

出品:咸宁日报网络传媒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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