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有数百万存款的单身成年人因为进了ICU,法律不能帮她的亲友取出她的钱治疗她,她因此死亡后法律也不能帮她的亲友使用她的钱给她办一个体面的葬礼——她的全部财产将由民政局继承。
人们正痛感法律不健全带给我们的痛苦,希望其尽快与世界接轨更好地保护民众权益时,我们听到了法律在不该突进的地方,创下中国记录的消息:成年朋友间点对点的私人信息交流即将纳入监管范围,公权力与私生活边界的红线正变得越来越模糊......
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条明确规定,从2026年1月1日起,向好友发送淫秽信息将面临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和五千元以下罚款,即使是非牟利、纯私人场景也不例外。
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一名男子因向微信好友转发54个淫秽小视频被定罪,另一名女性则因向7位好友发送104个视频被判传播淫秽物品罪。
01 历史与人性的永恒角力
历史的长河中,权力对人性的规制从未停歇,但人性的表达也从未被彻底驯服。从宋代朱熹“存天理,灭人欲”的理学桎梏,到欧洲中世纪教会对一切世俗欢愉的压抑,这些试图彻底净化人性的努力最终都被证明是违背自然规律的。
西方文艺复兴正是对人性的重新发现与解放,达·芬奇、薄伽丘等人的作品中无不洋溢着对人性欲望的正视与赞美。
中国传统文化中也并非铁板一块地排斥情欲表达,《诗经》中“窈窕淑女,君子好逑”直白地表达了爱慕之情,《金瓶梅》等作品更是明代社会人性解放的见证。
即使在最为压抑的年代,人性也如石缝中的小草,顽强地寻找着生存的空间。一方面《金瓶梅》的“部长本”从来都是炙手可热的书籍;一方面那些地下流传的手抄本、口口相传的民间故事,无不印证着一个朴素真理:人性不可压抑,只能疏导。
02 现实困境与不得人心的法规
在今天的中国,一个不容忽视的现实是日益严峻的性别比例失衡问题。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中国男性婚姻挤压现象全面显现,预计到2036年,全国婚龄人口性别比将升至峰值116.13。
这意味着每100名婚龄女性对应着超过116名婚龄男性。有分析估计,中国的单身人口可能已达4000万。实际情况更严重。
在这种情况下,大量适婚男性面临着情感无处安放的困境。他们中的绝大多数在传统婚恋市场上处于严重不利地位,结婚几乎无望。情感需求长期被压抑,而线上交流成为他们表达情感、寻求慰藉的重要渠道。
新法规将私人间的信息交流也纳入监管范围,无疑是在已经承受巨大压力的群体身上再加一道枷锁。
这,非常不人道。
03 低俗的权利与私人空间
低俗,作为一种文化表达形式,本质上是对正式文化体系的一种补充与反叛。在朋友间点对点发送一点带有性暗示的内容,哪怕是岛国小电影,往往只是成年人之间无伤大雅的玩笑或情感交流,不应被无限上纲上线。
那些被定罪的案例中,当事人大多只是出于“虚荣及低级趣味的刺激”向好友分享内容,既非牟利,也非公开传播。如果“民不告”,就应该“官不究”。
当法律的触角延伸到最私密的两人对话中时,我们必须警惕公权力对私人生活的过度侵入。朋友间的私密交流,如同夫妻间的枕边细语,应当享有一定程度的豁免权。
成年人应有选择自己交流内容的自由,只要这种交流是双方自愿且不涉及未成年人,也没有危机国家安全......国家机器没有必要火急火燎地下场干涉。
04 法律的界限与未来展望
法律的本质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民权利,但当它试图规范那些无害的私人行为时,就可能从保护者变为压迫者。
现有法律体系已经对淫秽信息的公开传播、牟利性传播和有组织传播进行了有效规制,如建立传播淫秽物品群组达30人以上即可定罪——这些已经足够了。将这些规定延伸至纯粹私人的点对点交流,无疑是对法律资源的过度使用和对公民自由的过度限制。这不仅是法理的误区,更是对公民私生活的不当干预。
在治理网络低俗内容时,应重点关注那些真正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如涉及未成年人的传播、公开场合的骚扰直播,以及拥有4400万粉丝的网红进行的低俗擦边直播,还有公仆的作风问题。
而对于朋友间的私密交流,则应当保持最大限度的克制与尊重,将选择权交还给公民自己。
否则,法律的触角下一步应该是监督数以亿计的个人电脑硬盘。
深夜的微信群聊里,一条略带颜色的段子悄悄传来,几个好友会心一笑,手指轻点“收藏”。数千万适婚男性在人口统计数据中默默化为“未婚”一栏,他们的手机屏幕映照着无处安放的情感需求。
据媒体报道,纪检监察系统的工作人员曾称:在落马官员的新闻稿中频频出现“生活腐化”和“生活糜烂”,其中“生活腐化”说的是贪官有三个以下情妇; “道德败坏”与“生活糜烂”,是指贪官有三个及三个以上情妇。
法律最应该监督的什么人难道还不清楚吗?
生活已经如此艰难,放大家一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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