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一批破产重整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典型案例,其中,韶关中院的“汉某木业公司破产重整案”入选。
汉某木业公司破产重整案
——跨省协调依法解除刑事保全措施,推动企业重整计划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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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汉某木业公司是一家从事无醛纤维板生产的制造业民营企业,因经营不善负债4.5亿元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
审理情况
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查发现,该公司生产线完整,生产的纤维板无醛环保,具有资源再生利用、绿色可持续发展的核心价值,若进行清算,公司价值无法保留。为保障各方合法权益,法院指导管理人积极寻找投资人,尝试通过重整程序盘活公司。经多番推介,公司最大债权人表示愿意注资1.14亿元。重整计划在多轮协商调整后,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法院裁定批准公司重整计划。
重整计划裁定批准后,因实际控制人涉嫌合同诈骗罪,公司部分股权被省外异地公安局冻结,重整计划被迫“中止”。为解困局,韶关中院多次电话释明、函商和现场沟通,向当地法院、公安局充分阐明公司重整情况,协调解除对公司股权的保全措施。当地法院、公安局在明晰该公司情况及涉案财产性质后,解除了对其股权的冻结,重整计划得以顺利执行。通过破产重整,公司恢复了“造血能力”,优化了业务结构,实现了业绩稳定增长,并与多家头部家具品牌建立了稳固的合作关系。2024年,公司营业收入达2.5亿元。
典型意义
本案中,韶关中院面对重整计划批准后股权被省外公安机关冻结难题,多次与省外公安、法院沟通协调,努力化解重整计划落地梗阻,为跨省协作破解破产程序中涉刑保全的难题作出了示范,是人民法院主动服务民营企业重整计划执行、推动民营企业重整从司法程序上的成功迈向实质意义上的成功的范例。
来源: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编辑:肖声扬
审核:陈东阳 刘昊
责编:罗清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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