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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目新闻记者 李博

通讯员王涛 向烨

近日,恩施州成功办结一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涉案企业在接受行政处罚后,通过认购“鄂西林碳”森林碳票的方式,履行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开创了全省将大气污染赔偿与地方碳票机制有机衔接之先例。

该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因违规操作,导致大气污染物排放。除依法受到行政处罚外,经鉴定评估,其行为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价值量化为13404元。在恩施州生态环境局、州林业局等部门监督指导下,该企业采取替代性修复方案——将全部赔偿金用于购买经备案签发的“鄂西林碳”森林碳票,对应碳汇量为134.04吨二氧化碳当量。

通过恩施硒资源国际交易中心线上平台,企业完成认购并即时核销该笔碳汇,专项用于抵偿其造成的大气环境损害。

根据《恩施州“鄂西林碳”森林碳票管理办法(试行)》,碳票消纳所得资金将精准用于项目所在区域的森林抚育、植树造林等增汇活动,推动森林生态系统提质增效,形成“生态有价、损害担责、修复惠民”的良性循环。

据了解,恩施州森林资源丰富,现有林地面积182万公顷,占全州国土面积的75.65%;全州森林面积163万公顷,占全省森林面积的20.3%。森林覆盖率达67.79%,森林蓄积量达1.51亿立方米。如何充分发挥森林碳汇资源优势,将生态价值转化为经济价值,一直是恩施州长期研究探索的课题。今年1月,恩施州首批“鄂西林碳”森林碳票发行。今年5月,恩施州“硒都林碳”小程序正式发布。该平台依托恩施州生态旅游优势,在国内率先试点结合旅游等场景消纳碳票碳汇量。

(来源:极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