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浙江“潮新闻”客户端12月23日消息,11月14日,女婴“小洛熙”在宁波大学附属妇女儿童医院接受心脏手术后不幸离世,连日来牵动着很多人的心,引发社会关注。

潮新闻记者了解到,从11月17日起,宁波市就成立了调查组并进行全面调查。12月14日,初步调查结果公布,相关人员受到处理。根据家属要求,宁波市委托湖北崇新司法鉴定中心进行尸检。12月19日,在第三方公证机构公证下,尸检报告移交“小洛熙”家属。针对家属就手术治疗过程提出的质疑,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宁波市已启动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程序,将组织国内权威专家对具体医疗过错及其责任程度进行认定,并根据鉴定结论对相关人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针对家属与医院的医疗损害责任纠纷诉讼,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已经依法受理。

据悉,浙江省委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派出工作组对做好后续处置工作加强督导。宁波市派出工作组进驻宁波大学附属妇女儿童医院,进一步开展调查处置工作,落实问题整改,保障医院正常诊疗秩序。

采访中,多位业内权威人士向潮新闻记者表示,医疗纠纷有其复杂性和专业性,需要科学严谨的医疗鉴定和公正的法律判决,这是还原真相的正确途径,也是对生命的尊重和最大告慰。

宁波市卫健委12月14日发布情况通报:2025年11月14日晚,患儿许某某在宁波大学附属妇女儿童医院(以下简称妇儿医院)接受心脏手术后不幸离世。我们对此深感痛惜,向其家属表示深切慰问。

事发后,我委成立调查组,通过调取资料、实地核查、谈话询问等方式开展全面调查,对发现的病历违规问题立案调查,对医疗责任问题启动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程序,委托患儿家属指定的湖北崇新司法鉴定中心进行尸检。11月27日,属地公安机关已受理患儿家属的报案。12月12日,法院已经受理患儿家属提出的诉讼。

调查组认为,医疗团队对手术风险评估不足、手术操作存在过失、术中出现突发情况未及时告知、术后监护处置有缺陷,具体医疗过错及其责任程度需在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等完成后予以明确;医院存在医疗质量安全制度落实不到位、风险防范能力不足、应急处置不力、人文关怀缺乏等问题。

根据调查中发现的问题,我委责成妇儿医院作出深刻检查,给予妇儿医院党委书记警告处分、院长记大过处分,给予分管副院长免职处理。妇儿医院免去主刀医师外二科(心胸)主任职务、暂停其诊疗活动;免去麻醉医师的科主任职务、暂停其诊疗活动;暂停儿童重症监护病房主管医师诊疗活动。接下来,将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果对相关人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关于家属和网民关心的其他问题,调查组也进行了认真负责的调查。主刀医师1994年7月毕业于温州医学院儿科医学专业,2014年1月被聘为小儿外科学主任医师,具备开展本次手术的资质。经查,患儿手术所在手术间配有两个监控摄像头,其中一个用于实时监控的广角全景摄像头,未配置存储介质,不具备回放功能,相关设备已在全程公证下由公安机关完成勘验。另一个专用于麻醉车监控,配置存储介质,具有视频回放功能。同手术室的其他手术间监控摄像配置相同。医院儿童重症监护病房的病室内未安装摄像设备。上述区域监控摄像配置符合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