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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有棵树,证券代码:300209)12月23日发布公告称,公司近日收到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送达的一审《民事判决书》,法院驳回原告肖四清关于撤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诉讼请求,并认定该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目前案件尚在上诉期,最终结果及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公告显示,本次诉讼案由为肖四清诉有棵树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撤销纠纷案(案号:(2025)湘0105民初29730号)。法院审理认为,有棵树2025年10月10日召开的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作出的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决议合法有效,肖四清提出的决议存在重大瑕疵应予撤销的诉讼请求缺乏事实依据,故不予支持。

根据判决结果,法院驳回原告肖四清的全部诉讼请求,本案受理费80元由原告负担。若不服本判决,原告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法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其他未披露诉讼仲裁事项,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已知其他未达到披露标准的诉讼、仲裁事项涉及总金额约356.6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39%。公司表示,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后续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对于本次诉讼对公司的影响,公告指出,因案件尚在上诉期,最终结果和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在治理结构方面,法院已认定相关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本次诉讼对公司现有治理结构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同时表示,若原告后续上诉,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2025年修订)相关规定,预计对公司治理结构亦无重大影响,公司将积极应诉,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并持续披露案件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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