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月 23 日,那起曾刺痛无数人心的福建莆田 12 岁女孩被继母虐死案,在莆田市迎来再审宣判。这一案件,从最初曝光时就牵动着无数人的神经,如今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给出了再审判决结果,让大众再次聚焦在这起令人痛心疾首的悲剧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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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回溯,2023 年 12 月,莆田市 12 岁女童琪琪遭遇了人间炼狱。继母许金花将她关在厕所长达 17 天,期间琪琪遭受持续虐待,最终不幸离世。令人痛心的是,除琪琪外,许金花还长期虐待另外 2 名收买来的子女,而琪琪的生父刘江不仅放任,甚至帮助许金花对包括琪琪在内的 3 名孩子实施虐待行为。

2025 年 4 月,莆田市中院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虐待罪判处许金花死刑,以故意伤害罪、虐待罪判处刘江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然而,二人不服判决提起上诉。2025 年 11 月 11 日,福建省高院二审裁定,维持对许金花的死刑判决,但认为刘江量刑畸轻,依法启动审判监督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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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再审,刘江在判决前仅认可虐待罪一项,他表示开饭店养家没时间照顾家庭,不了解也未参与许金花对女儿的虐待,称给女儿服用的是 “减肥药”,还表示若刑期加重将上诉。但福建高院再审认定,刘江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虐待罪,在与许金花的共同故意伤害犯罪中,许金花为主犯,刘江虽为从犯,但他不履行法定监护人职责,与许金花共同伤害致未成年亲生女儿死亡,情节恶劣,后果严重,原判量刑畸轻,依法改判刘江故意伤害罪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维持虐待罪原判有期徒刑一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二年。

法院当庭宣判后,刘江情绪崩溃,觉得判刑太重。而被害人琪琪生母的律师则表示,一审后检方未抗诉,是靠被害人及社会各界力量推动案件再审,从轻刑改判为重刑非常不易,哪怕多判一天,也是胜利,要尊重法律、事实和客观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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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起案件,是对人性底线的挑战,也是对法律公正的考验。一个 12 岁的生命,本应在阳光下快乐成长,却因继母的残忍和生父的冷漠,早早凋零。它让我们看到了人性之恶,也让我们看到了法律在维护正义道路上的坚守。每一个孩子都应被世界温柔以待,法律也绝不容忍任何践踏生命与道德底线的行为。希望这样的悲剧不再发生,也希望法律能继续为每一个弱小的生命撑起保护伞。大家对这起案件的判决有什么看法呢?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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