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1日起,东莞全市公立医疗机构,实施普通门诊“一次挂号管三天”惠民便民措施,因患者的检验检查结果未能在当天出具,而导致患者没有完成一次完整诊疗过程的,三天内可免挂号费再次就诊

实施范围

全市公立医疗机构(含中医院、妇幼保健院)的普通门诊(含专科门诊)

专家门诊、急诊、发热门诊、特需门诊、互联网门诊、护理门诊、药学门诊、康复治疗师门诊、麻醉门诊、疼痛门诊、健康管理门诊、多学科联合诊疗(MDT)门诊、跨科室跨专业就诊等情况不在实施范围内。

适用情形

患者首诊当日因检验检查不能完成或不能获取报告导致诊疗未完成的,在3天内(含首诊当日)携检查、检验结果到同一院区的同一科室复诊时,享受免缴普通门诊诊察费(挂号费)。

不适用情形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适用本政策:

(一)首诊当次诊疗已完成(医师已明确诊断并开具用药处方或当日检查检验结果已完成处置)的;

(二)续诊时需新增检查检验项目以明确诊断的;

(三)因病情变化需再次就诊的(如儿科反复发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