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字非经手,退休不问事”——就在南京博物院文物处置争议持续发酵之际,85岁的前院长徐湖平突然打破沉默,一句回应将事件推向新的对峙焦点。一边是票据上清晰的“徐湖平”签名、6800元的处置金额,另一边是“非鉴定专家、与调剂无关”的明确否认,再叠加庞叔令“五找四仍缺一幅”的追索现状,这场横跨半世纪的文物纠纷,终于从“账物去向”之争,聚焦到“签字责任”的核心拷问。

要理清这场罗生门,时间线是最好的线索。1959年,庞莱臣家族将137件“虚斋旧藏”无偿捐赠南博,其中便包括明代仇英《江南春》图卷;1961年、1964年两轮鉴定后,含《江南春》在内的5件作品被定为“伪作”;1997年,南博申请调剂这批“不够馆藏标准”的文物,经省文化厅批准后,于5月8日将《江南春》拨交江苏省文物总店,拨交记录上赫然签着“徐湖平”的名字;2001年,这件标注为“仿仇英山水卷”的文物,以6800元价格卖给一位登记为“顾客”的买家;2025年,《江南春》以8800万元估价现身嘉德春拍,引发舆论哗然,庞叔令追查后发现5件文物“调剂”去向成谜,经追索找回4件,仍有1件下落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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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徐湖平的发声,恰恰戳中了事件最关键的矛盾点。他强调自己2008年退休后“近20年不再过问外界事务”、“并非书画鉴定家”,试图切割与古画调剂的关联。但公开信息显示,2024年他仍多次出席书画展览并登台发言,“不问外界”的表述与事实存在出入;更核心的是,作为当时的南博院长,拨交记录上的签字绝非无意义的程序性动作。即便如他所言未参与具体鉴定,在文博系统的管理流程中,院长签字通常意味着对调剂申请的审批认可,代表着对这一行政行为的管理责任,而非单纯的“见证签名”。

这场对峙的背后,是三重无法回避的核心疑问。其一,签字责任的边界到底在哪?当年的调剂报告由谁提出、复核鉴定由谁组织、6800元的估价依据是什么?会议纪要、出入库凭证、文物影像底稿等关键档案是否完整,必须靠原始材料说话,而非“记忆模糊”的口头辩解。其二,未归位的那幅古画究竟流向何方?“五找四”的结果已证明账物存在缺口,从南博出库到后续流转的每一个交接环节,都需要精准追溯,不能让国有文物在“调剂”名义下凭空消失。其三,“顾客”身份为何至今成谜?2001年的销售发票刻意隐去买家真实信息,这位神秘买家是否与文物后续高价现身拍卖市场有关,背后是否存在利益输送,亟待调查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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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值得关注的是,这起事件并非孤立的历史遗留问题。上世纪90年代至本世纪初,文博系统的文物调剂、交换确实存在监管漏洞,估值体系与国资保护标准远不如当下严密,但“时代惯例”绝不能成为违规操作的挡箭牌。如今《文物保护法》早已明确馆藏文物流转需全程可追溯,捐赠人的知情权与监督权更受法律保护,即便当年的流程符合彼时规定,也需接受当代制度的复核与公众的审视——毕竟,无偿捐赠的文化瑰宝,不是可以随意处置的“闲置物品”,其去向必须经得起历史检验。

随着徐湖平的发声,事件已从民间追索推向了责任认定的关键阶段。目前,江苏省文旅厅已成立专班调查,玄武区法院也已开庭审理相关诉讼,但要真正平息争议、修复公信力,还需迈过三道坎:一是成立涵盖文旅、纪检、审计及第三方文博机构的联合调查组,全面公开账册、鉴定报告、流转记录等核心档案,让信息透明化;二是严格拆分“鉴定责任”“审批责任”“经办责任”,明确每个环节的责任人与职责边界,不让任何一方以“非专业”“记不清”推卸责任;三是彻查文物流转全链条,从南博调剂到文物总店销售,再到后续拍卖市场出现,逐一锁定触点,排查是否存在国有资产流失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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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相或许会迟到,但绝不能缺席。徐湖平的回应让事件焦点更加清晰,也让调查的必要性愈发凸显。无论是为了告慰捐赠者的赤诚之心,还是为了守住文博系统的公信力底线,都需要调查专班以铁腕之力一查到底。当所有原始档案被公开、所有责任被厘清、所有文物去向被锁定,那些隐藏在票据签字背后的疑问,终将得到明确答案,而文博系统也将以此为鉴,筑牢文物保护的制度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