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普洱市景东县人民法院对杨某与王某排除妨害纠纷一案开展强制执行工作。
此前,申请执行人杨某与被执行人王某因土地权属问题发生纠纷,经景东法院一审判决,王某需将其占用土地中超过866.6平方米部分的围墙拆除,并将土地归还杨某管理使用。
王某不服提起上诉,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判决生效后,王某未主动按期履行,杨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面对可能存在的阻力,景东法院联合镇沅县人民法院开展执行工作,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程监督。执行现场,承办团队充分听取王某意见,并在拆除物品保存、堆放等方面提供了必要协助,最大限度减少其损失。最终,涉案围墙于当日顺利拆除,土地交付完毕。
记者 谢玉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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