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商洛一份“占道十年”的施工审批表在网上炸开了锅。开发商回应称只是埋个雨水管,现已完工,所谓“十年”其实是按政策缴费的周期。这事听起来有点绕,但背后暴露的审批流程、信息透明度乃至法律合规性问题,却值得我们每一个普通人关注。今天,咱们就掰开揉碎,聊聊这件事里的法律门道。

一、 事件回顾:一场由“十年期限”引发的误会?

最近,有网友晒出一张审批表,直接看傻众人:陕西商洛东关路中段,一个占道施工项目,白纸黑字写的占用期限,居然是从2025年12月到2035年12月——整整十年!

啥工程要十年?网友们脑洞大开。很快,涉事房地产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袁总出来解释了。大意是:

1. 工程本身很简单:就是挖开路面,把小区雨水管接下去,现在已经搞完了。

2. “十年”是个缴费周期:因为小区新开了一个6米宽的消防通道出入口,按当地规定,占用城市道路要缴费,一次性缴费最长年限就是十年。所以批文上才体现了这个期限,并非真要围挡十年。

3. 手续齐全:审批表上有市政园林管理处现场勘察、科室及领导签字盖章,流程看似完整。

简单说,开发商认为这是一场“误会”,大家把“缴费期限”错当成“实际施工期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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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法律深扒:“美丽的误会”,还是程序的瑕疵?

开发商的解释,让事情从“离谱”变成了“似乎合理”。但从法律和公共管理角度看,这里面仍有几个关键疑问点,涉及的核心是行政程序的规范性与信息的公开透明。

1. 审批表为何不写清楚?

· 法律讲究明确性。一份面向公众的行政许可审批表,是最重要的公示文件之一。如果“占用期限”栏填写的是包含多年缴费期的总年限,极易引发公众误解。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行政机关公开信息应当做到清晰、准确,便于公众理解。这张表只在“申请说明”里写了“占用人行道开设出入口”,并未备注“实际短期施工,期限为缴费年限”,这算不算信息披露不充分?

2. “缴费十年”的依据是否合理?

· 开发商提到“新开路要交钱,占用期十年,所以要缴费十年”。这里引用的是《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及相关地方规定,占用城市道路需要缴纳占用费。但问题在于:

· 比例原则:行政收费应当合理。对于一个已经短期完工的项目,因其属于“新开路”而要求建设单位捆绑承担未来十年的占用费,这种收费模式是否符合“一事一议”、费用与实际影响相匹配的原则?会不会变相增加企业负担,或者成为某种“预付费”模式?

· 费用用途:收取的这十年费用,如何监管?是否专项用于该路段未来的养护和修复?公众有无知情权?

3. 程序合法,就能完全消除质疑吗?

· 尽管审批表上盖章签字齐全,程序合法是底线,但程序的合理性与沟通的充分性,才是赢得公众信任的关键。一个会让绝大多数普通人产生严重误解的官方文书,其制定和发布过程是否考虑了公众的认知水平?市政部门在审批时,是否有责任督促申请方对关键信息进行更清晰的备注或说明?

三、 结论与思考:此事留给我们的“公共课题”

这事儿看似结局圆满(工程已完),实则抛出了一串值得管理者、建设者和我们每一位市民思考的问题:

· 对管理部门而言:市政审批,是不是盖了章就完事了?如何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让文件更“说人话”、更透明,避免因表述引发不必要的舆情?政务公开的“用户友好度”,本身就是治理能力的体现。

· 对开发商/建设方而言:手续齐全固然重要,但对可能引发公众疑虑的信息,是否有主动解释、提前沟通的社会责任?毕竟,企业的声誉建立在公众的信任之上。

· 对我们普通网友而言:这次事件是一次生动的普法课。它告诉我们,看到令人吃惊的政府公示文件时,可以追问:它的表述是否清晰?依据是否公开?收费是否合理? 行使监督权,从学会看懂一份公告开始。

来源:本文新闻核心事实依据为《红星新闻》2025年12月24日报道《开发商回应“施工占用道路十年”:实为挖开路面放置雨水管 目前施工已经完成》。

最后,欢迎大家讨论:

1. 你觉得这种“缴费十年=占用十年”的审批表述方式,容易造成误会,是小事还是大事?

2. 如果你是当地市民,你会接受“因为开了个口,所以预交十年占道费”这个说法吗?

3. 你认为政府部门在类似审批中,应该如何改进才能既合法又让群众一目了然?

在评论区聊聊你的看法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