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场资讯

(来源:丹阳日报)

丹阳烟花爆竹禁放区域重大调整!

日前

丹阳市人民政府发布了最新通告

禁放范围再次扩大

丹凤公园及周边区域此次被正式划入

未来五年内禁止燃放

快看看你家还在不在禁放区

最新通告:禁放范围扩大,持续五年!

12月20日,丹阳市人民政府正式发布《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2026年1月1日起,全新禁放区域正式生效,一直持续到2030年12月31日,原2018年通告同时废止。每一位市民都请仔细核对,切勿误触法规!

新版禁放区划定:丹凤公园明确纳入!

本次调整最大变化:丹凤公园及周边区域正式列入禁放范围,以往市民常去的这个“烟花燃放点”从此成为历史!

全新禁放区域为丹阳市城市建成区闭合范围,具体边界如下(含道路及两侧非机动车道、人行道):

东至:G42沪蓉高速与丹界路交汇处起,沿丹界路、麒麟路、泰山溢洪河、九曲河、荆桥街路、122省道、南二环路、凤林大道辅路、凤林大道、南二环路、京杭大运河、丹金溧漕河至南三环大桥。

南至:南三环大桥起,沿南三环路至丹金路、恒兴路、伊甸园路、南三环路至241省道

西至:南三环路与241省道交汇处起,沿241省道(含凤凰郡)、香草河路、天翔路(和园小区西)、水关西路(含天华星城)、241省道、丹句路、天翔路(含锦绣熙城、嘉乐善苑、惠和苑)、丹伏路、241省道至北二环路。

北至:北二环路与241省道交汇处起,沿北二环路、车站路、G42沪蓉高速、葛丹公路、圣昌东路、齐梁路、G42沪蓉高速至丹界路闭合区域。

》》丹阳市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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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必罚!最高可追究刑责!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在禁放区燃放烟花爆竹,公安机关将责令停止,并处100元-500元罚款;危害公共安全或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别提醒家长:未成年人违规燃放,公安机关将责令监护人严加管教;造成损害的,监护人须承担赔偿责任。

真实案例:禁放区放烟花,赔钱又判责!

外卖员在取餐途中,被商铺燃放的烟花惊吓到,导致摔伤,不仅左手骨折,更引发了一场纠纷,这场意外的责任到底谁来担? 今年7月份,丹徒法院审理了这起燃放烟花引发的纠纷案件。

【案件回顾】2024年正月初一晚,某商铺老板王某带着孩子在店门口燃放烟花庆祝春节,外卖员小李骑电动车赶往商家取餐时,恰巧途经该商铺。不料突然“砰”的一声巨响,小李吓得一激灵,猛捏刹车后连人带车重重摔倒在地,致手部受伤。警方到场后查明王某在禁燃区燃放烟花,对其处以了200元罚款。之后,小李住院手术治疗,医院出具诊断证明为:左手小指近节指骨骨折,双手右肘皮肤挫裂伤,建休三个月。然而,关于后续的赔偿问题,小李与王某始终未能达成一致,小李诉至法院。

“放烟花是传统习俗,我就是想热闹一下,而且我放烟花前喊过‘注意安全’。”王某当庭“喊冤”,提出烟花的说明书上载明8米之外系安全区,当时烟花离小李有15米远,而且冬季夜晚地面湿滑、路灯也暗,小李自己不注意,不戴头盔、车速又过快,才是摔倒的主要原因。

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在禁燃区燃放烟花的行为具有明显违法性和高度危险性,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酌定王某承担70%责任,小李作为专业外卖配送人须具备一定的行车安全意识,且存在未佩戴护具等过失,酌定其自行承担30%责任。

烟花虽美,风险重重。切勿心存侥幸!

共同倡议:换种方式,年味更清新!

燃放烟花不仅噪音扰民、易引发火灾,还会瞬间加重空气污染,影响我们共同的生活环境。

为此,丹阳生态环境局倡议全市市民:

1.做守规示范者:自觉遵守新规,不买、不存、不放。

2.做新风倡导者:改用电子鞭炮、喜庆音乐、灯笼等环保方式庆贺。

3.做丹阳守护者:积极劝导身边人,并勇于劝阻、举报违规燃放行为,共同守护我们头顶的蓝天白云和宁静夜晚。

让我们携手

从自己做起

过一个安静、安全、清新的节日

共同守护“丹阳蓝”!

记者:丽萍 通讯员:陶剑

编辑:吴淋淋

审核:周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