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张建林)12月24日,北京市委依法治市办主任、市司法局局长崔杨在“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建设法治中国首善之区”新闻发布会上说,“‘十四五’时期,北京市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和北京市实施意见,各级行政机关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法治政府建设成效显著。”

据介绍,北京持续推出告知承诺、容缺受理、全程通办、“最多跑一次”等一大批便民服务事项。对“9+X”大类权力依法实行清单管理,政府行为全部纳入法治轨道,政府与市场、社会边界逐步厘清,政府有所为、有所不为,打造了更加公平、更有活力的市场环境。

同时,北京各级行政机关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政府协议的合法性审核和备案监督工作,对市级行政机关和各区政府2100余件规范性文件开展备案审查,总体存在法律问题的规范性文件数量显著下降,与“十三五”时期相比下降5倍多。

北京还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出台《北京市行政执法监督办法》,健全三级行政执法监督体系。今年以来,扎实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通过查纠整改,随意检查、重复检查、无效检查等扰企问题数量大幅减少,月均入企检查量较去年同期下降74.6%,检查问题发现率上升到28.4%。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2万余件。在严格依法的前提下适用“轻微免罚”“首违不罚”,全市免罚慎罚事项已达到1000余项。

“新行政复议法实施近2年来,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0.2万件,案件数量增幅较大,充分发挥了吸附行政争议和化解主渠道作用。”崔杨说,各级领导干部接受司法监督的意识和能力明显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人数与“十三五”时期末相比,提高了2.4倍。

值得注意的是,近期中央依法治国办发布了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的示范地区和项目,北京市再次有三个区和三个项目获得命名。据悉,北京市已有9个区、9个项目获得命名,总体数量多年来持续走在全国前列。

另据崔杨透露,目前北京市正在研究制定新一轮全面依法治市规划,将重点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切实发挥各级行政机关在法治建设中的示范带动作用。

编辑 樊一婧

校对 张彦君